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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1号    】。 海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提?。高水泥散装率节【约社会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生态省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水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发】展散:。装水泥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  各级《工业、建设、财【政、计?划、交通《、,公安、审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发展散装水泥的工作!   《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散装水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     第—五条 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应当按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50%以上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20%以!上,的标准进行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  】  : 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含—新建生产线》),的散装水泥》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 :    《 设计?标准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第六条! 省重点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选用经质!量认证?的,散,装水:。泥     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比例不得《。低于60《%, :  :  城市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按下列标准征收 !    (一—。)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缴纳2元!;    —。 ,(二:)水泥使用量在【5,。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     第八条! 外埠?进入的袋装水—泥凡:未在其产地缴—纳专项资金的按【每吨2元标准—补征   —  第九条》 省内水泥》生产企业、水泥【预制品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和外:埠进入的袋装—水,泥缴纳的专项—。资金由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征收《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专项: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政府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按工程—进度征?收(:包工包料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代缴)— ,   ? , 第十?一条 征收专—项资金?时必须使用》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     第十【二条 按规定—征收的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统一管理《和,。使用 ?     第十【三条 ?水泥生产企业缴【纳的专项资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年末:结余可转下年度使】用其使?用范围?为  《 ,  (一)新建【、改建?、扩建?专用:设施购置《和维修专用设备【;   》  (二)散装水泥!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     (】三)散装水泥的科】研与新技术开—发、推?广;     (!四,),代征业务费开支; !  :。   (《五)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经费: :    《以上各项开支—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核定 《。  :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各】级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年度终了3】个月内?应,当编制上年度专项资!。金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建?设或改造项目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     (二)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  (三)》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预—算拨:付,资金 ? ,    第十七【条 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对?扩建、改建、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含生!产,线)的散《装,设,施能力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使用【散装水泥《实行监督管理—   《  对违反本办法】 第五条规定的水泥!生产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对水泥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比】例使用散装水泥【的每少用1吨—处,以1元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   第十八条【 不按规定缴纳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对逾期拒不】缴纳的除如数追缴】外,并处以应当缴—纳数:额10?%,以内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   ? 第十九条 被处】罚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受【处,罚单:。位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财政、审计或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