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1号
》 : ,海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提高《水泥散?装率节约社会—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生态省】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水: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发展散装—。。水泥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各级工业、建!设、财?政、计划、交通、】。公安、审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发】。展散装水泥的—工作
》。 :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散装?水,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 第五条 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应当按》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50%》以上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2!0%:以上的标《准,进行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
! 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含新建生产线)【的散装水《泥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
设计!标准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 第六条 】。省重点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选用经质》量认证的散》装水泥
》 : 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比例不得低于6【0%
《 : 城市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按下列标准征收】 ,
? (?一,),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缴纳】。2元;
— (《二)水泥使用量在】5,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
》 第八条 外埠进】入的袋装水》泥凡未?在其产地《缴纳专项资金的【按每吨2元标准补】征
《 ?第九条 省》内水泥生《产企业、《水泥预制品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和外埠进入的袋装!水泥缴纳的专项资】金由: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征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专项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政府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按工】程进:度征收(包》工,包料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代缴) 》
《 第十一条 征【收,。专项资?金时必须《使用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二条 按规定征【收的: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统一】管理和使用
【 第》十三条 水泥—生产企业缴纳的专项!资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年】。。末结余可转下年度】。使用其使用范围为 !
?。 :(一:。),新,建,、,改建、扩建专用设】施购置和维修专用设!备;
》。 (二》)散装水泥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
—(三)散装》水泥的科《。研与新技术开发【。、,推广;
》 ? (四)代征业务费!开支;
!(五)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经费
《 以上各项开!支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核定】
?。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各级《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年》度终了3个月内应当!编制上年度》。专,项资金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
《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建设:或改造项目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
(二)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
(三【)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预算拨【付资金 《
,。 , 第十七条 】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对:扩,建、改建、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含】生产线?)的散装设施能力】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使用】散,装水泥实行监—督管理
【 对违《反本办法《 第五条规定的水】泥,生产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对水泥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比例使》。用散:装水:泥的每少《用1吨处以1元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 第十八条 —不按规定缴纳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对《逾期拒不缴纳的除】如数追缴外》并处以应当缴纳数】额1:0%以内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 第十—九条 被处罚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受处罚单位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条:。 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财政、审计!或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