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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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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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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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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类》宣传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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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置标语【牌、画廊、牌匾、】旗幌、公告、广告】标志等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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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客运机《动车辆的废》。弃物未集中处—理,随意丢弃《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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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渣土垃圾》泄漏或者遗撒—的处以污染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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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将污水排放【在道路上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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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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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规划及其》用地性质《侵占环境卫生用【地进行违章建设【的责令其《限,期退出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并【处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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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三条 ? 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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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清运渣土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不,封闭施工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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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 : 未按规定对停工】或者征?而,未建场地进行—。。必要覆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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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建立城【市车辆冲洗站—未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批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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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 未按?。规定领?取垃圾准运证—而进:行垃圾运输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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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未按规定!倾,倒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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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 医疗机构、屠宰场!、生物制《品和科?研,、教学等《单,位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的—垃圾以及粪便、动物!尸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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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工业?、医疗等行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未经处理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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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未按规定!搞好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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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 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厕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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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 单位、摊挡、住!户不按本《办,法缴:纳垃圾清理服务费】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的按每日》1%: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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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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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也可以依法委托】有关管理机构—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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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条 《。 : 侮辱、殴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碍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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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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