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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 工程承包范—围  《。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    《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 ,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六条自!2003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   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