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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 ,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 第二章【 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 ,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 】工程承包范围  !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 ,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  :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 ,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03—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  第二十》七条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