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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 ,。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  》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   ?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  : ,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 第三?章 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六条《自2003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  :第,二十七条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