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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建设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