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建设?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