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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建设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