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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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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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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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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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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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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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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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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建设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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