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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建设部2002】年9月27日 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