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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 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 ,市 长? 茅临生    】   ?     》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强制:性规:范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伤—病人:等社会成员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杭州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无障碍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计划、规划、房管】、民政、公安、交通!、旅游、文化—、贸易、教育、园】林、: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  第五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建设、市《政,、,。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编制本地区无障】碍设施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第】七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 ,  设计单位在设】计无障碍设施中的】。盲,道时,应当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 ,  第八《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 ,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第十二条 !对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改造计划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及—本地的改《造计划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与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配套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任务由维》护单位承担》。。与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配套》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其他建】设项目配套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由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负责 【   无障碍设施】维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维护《人应当及时改建或】。修整: ,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无障碍《设施的产权单位或】维护单位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 建设、【规划、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 ,  残联、老龄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向规划、】建设、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侵占?附属于?市政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