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时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
(20》01年9《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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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的管理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造、临!时使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
: ?第四:。条 杭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不!得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城市交通和—相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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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设或?批准建设《临时建设工》程,(少数公益性—的临时建设工程【除外)?
: (?一)已?列入城市近》期改造建设范围【及近期需要埋设【管线的路《段;
(二)!已按城市《规划要求整治完成的!城,市主要道路沿街两】侧和入城口;
! (三)影响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他风景区资—源保护的;
— , (四)影—响防洪、泄洪的;】
(五)【占压城市《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线的;
】 (六)与》居住建筑间距达不】到最低规定直接侵】。害居民?利益的;
】(七)?违反文物保护、环保!、铁路?、航:空、交通《、无线电、地—下工:程、河港《等专业部门的保【护规定的;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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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凡除第六】条规定情形外需要】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建设工】程涉及土地、城建、!消防、市政公—用、绿化、环保、】河道等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八,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筑的:。建设规模、高度和层!次
《 第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临时【围墙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景》观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要》求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具有开?放功能的公共—建筑或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足3米的!其他建筑不》得在已?退让范围内设—置临时?围墙
— 第十条《 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两侧—的建设项目》占用现有道路设置】临时施工围》墙确需设《置的:应向市?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占用手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临时《施工围墙必须无条件!拆除:
第十一条! 禁止?在,住宅区内占用道路】、绿地、空地、【院落:、楼顶或依》附现有房屋》建筑搭?建临时建筑
【 住宅区内—因社区管理需要【增加零星配套设施】的应当在现有房【屋中调?剂安排现有》房屋不能安排—解决确?需增建临时设施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审批前进行—公示或组织社会听证!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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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临时房屋建!筑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检验灰?线经核准后方—可开:工
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应【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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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临时建设工—程应当处理好毗邻关!系不得?。。影响他人的》采光、通《风等条?件城市道路两—。侧原有?建筑物经批准—改建成临《时营业用房的—。应按杭?。州,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的】。规定退足距离并处】。理好道路转角处【的交通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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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临时性房屋—。一般不得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临时施?工用房必须无条件拆!除
《。 第?十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交换、买卖、!租赁:
: 第十》六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建设工程在使用期!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的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不—作任何?补偿:和安置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个人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延期使用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行【予以拆?除期满不拆除—的,按违章建筑论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由:原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拆除费用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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