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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时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2】001?年9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   》 第一条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造、《临时使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 【   第四条 【杭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不得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城市交通和相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设或》批准建设临》时建:设工程(少数公益性!的临:时建:设工程除外) 【  : (:一)已列入城市近】期改造建设范围【及,近期需要埋设管线的!路段:;, ,   (二)—。。已按城市规划—要求整治完成的【城市主要道路沿街】两,侧和入城口; 【   ?。(三)影响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他风景—区资源保护的;  !  (四)影响【防,洪,。、泄:洪的;  》  (五)占压【。。城市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线—的;    (六】)与居住建筑间距】达不到最低规—定直接侵害居民【利,益的;    【。(七)违反文物保】护、环保、铁路【、航空、交通—、无线电、地下工】程、:河港等专业部—门的保护《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凡除第六条规定情!形外需要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建设工程涉【及土地、《城建:、消防、市政公用】、绿:化,、环保?、河道等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八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筑的建设】规模、高度和—层次    第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临时围墙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景观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要求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具有开》放功能的《公,共建筑或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足3米的其他建筑不!得在已退让范—围,内设置临时围墙【    第十【条 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两侧的建】设项目占用现—。有道路设置临时施】工,围墙确需设》置的应向市》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占用手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临时施工围墙必】须无条件拆除—    第十一】条 禁止在住宅区】内占用道路》、绿地、《空地、院《落、楼?顶或依附现有房屋建!筑搭建临时建—筑   《 住宅?区内因社区管理需要!。。增,加零星?配套:设施的应当在现有房!。屋中调剂安排现有房!。屋不能安排解—决确需增建临时设】施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审?批前进行公示或组】织社会听《证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 临时房屋建筑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检验灰《线,经核:准后:方可开工  —  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应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   第《十三:条 建设《临,时建设工程应—当处理好毗邻关【系不:得,影,响他人的采光、【通,风,等条件城市道路两侧!原有建筑《。物经批准改》建成临时营业用【房的应?按杭州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的规定退足!距离并处理》好道路转角处的交】通视距 《。 ,   第十四条 临!。时性:房屋一般不得—。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临时施工用房必!须无条件拆》除 :  :  第十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交:换、买卖、租赁【    》第,十,六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建设工程在使用!期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的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不作任何补偿和安】置   《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个人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延期使用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行【予以拆除期满不【拆除的按违章建【筑论:。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由原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拆》除费用   【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