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
(19!94:年7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20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内河航道《管理办法〉等18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07号)第二【次修正?)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装饰工程的》管,理,确保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从事非住宅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建筑装饰工程在土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工程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装饰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建筑装饰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
第五条 建筑!装饰:。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执行—凡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 !。
第》六条 对《建筑装饰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单?。。制度建设单位应在建!筑装饰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单
【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单
《 未取得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单不得擅自开工! ,。
第七条 】。申请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有正式设!计单位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施工图】纸;
【(二:)已经确家具备施】工资:格的建筑《装饰施工单位—;
(【三)已经规划、消】防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 :(,四)具有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书;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
第八—条, 凡在杭《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 外地建》筑装:饰施工单《位来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的须【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装饰《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建筑装饰工程
! 第九?条,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本市有关质量【规定进行,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建筑装饰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规定—报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 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装饰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因房屋装饰》。造成:他人房?屋或其他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未领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单》擅自开工的》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对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