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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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号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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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二○○六年九月八日!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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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及《照,明设:备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管理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能耗
! 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从【。试制:、生产、实用—、推:广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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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更低?能耗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应《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及评估体系—
本市—实施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评估制度、建—。筑物:能效认定和标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第八—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经费时应—当增加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投入!比例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发布鼓励在本市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目录
【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 鼓—励新建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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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鼓励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的—重点是高《能耗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 既有建筑物改【造应当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突【出屋面?和,门窗的节能改造在居!住建筑平改》坡改造中可结合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 】
:。 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在,规划布?局(建筑高度—、间距、自然通【风组织?)和建筑物》平,面布:置、朝向、体型、】体,量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在立项前自行】组织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审查凡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不【予立项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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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图!审结论应定为—不合格
墙】体、屋面、门窗【。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的】图审:结论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规程组】织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规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监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项验收
!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责令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以》及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施工和监理行】为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节能:建筑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效能认定后》方可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进行建筑物!的装修?和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节能设施及设备【的围护、保养、维修!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五】条 实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对【达到节能《建筑示范标准的建】筑工程授《予“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标识
【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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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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