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第226号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六年】九月八日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及照:明设备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管理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能耗 】  :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从,试制、生《产、实用、推广【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  :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更低能耗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应】。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及评估体系 】  本市《。实施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评:估制度、建筑物能】效认定和标》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经费时!应当增加《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投入:比例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发布】鼓励在本市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目录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   ?。。。 鼓励新建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 ?   ?第十一条 》鼓,励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的重点是《。高能耗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 , 既有建《筑物改造应当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突出屋面和门窗!的节能?改造在居《住建筑平《改坡:改造:中可结合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 》   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在:规划布局(》建筑高度、》间距、自然通风组】织)和建筑》物平:面布置、朝向、【体型、体量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   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在!立项:前自行组织》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审查凡—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不予立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图审》结论应定为不—合,格 :   墙体、屋面】、门窗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的图审】结,论 :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规,程组织施工》 , ,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规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监》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项验收 《 ,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责—令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以及《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 ?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施工《和监理行为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节能建【筑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效能认【定后方?可进行 — ,。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进行建筑【物的装修和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节能设施及设备的围!。护、保养《、维修?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实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对《达到节能建筑示范】标准的建筑》工程授?予“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标识 !。 ,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