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226号
—。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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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二○○六年九】月八日
》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及照【明设:备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管理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能耗 —
? 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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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从试制、】。生产、实用、—推广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
: ,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更】低能耗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应《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及评估体系
】 本市实施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评估制度、—建筑物?能效认定和》标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第八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经!费,时应当增加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投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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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发布鼓励在—本市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目《录 :
?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
: ,。 鼓励新建【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
第【十一条 鼓励—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的重点是高》能耗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 既有《建筑物改造应当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突出】屋面和门窗的节能】改造在居住建筑【平改坡改造中—可结合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
? 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在规划—布局(建《筑,高度、间距》、自然通风组织)和!建筑物平面布置【、朝向、体型—。、体量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
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在立《。项,前自行组《织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审查凡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不予【立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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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图审结论应定为不!合格
墙体】、屋面、门》窗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的图审结论
!。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规程!组织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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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规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 , 监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项验收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责令整改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以及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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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施工和—监,。理行为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节能建筑【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效能?认定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进行建筑!物的装修和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节能设施及设备【的围护、保养、【维修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五—。条 实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对达】到节:能建筑示范标准的】建筑工程授予“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标—识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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