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226号
!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二○○】六年九月《八日
》。 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及照明设备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管理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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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从试》制、生产、实—用、推广《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更低能耗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应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及!评估体系
【 本市实《施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评估制度、建【筑,。物能效认定和标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第》八条 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经费时应《当增加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投,入比例 《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发布鼓励在本市!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目录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鼓】励新建?。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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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鼓,励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的重《点是高能耗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 既有建筑物改造!。应当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突出屋面和!门窗的?节能改造在居住建筑!平改坡改造中可【结合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
》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在规划布局!(建筑?高度、间《距、:自然通风组织)和】建筑物平面布置、】朝向、?体型、体量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 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在立项《前自行组织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审查凡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不?予立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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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图审结论应定】为不合格
— 墙体、屋—面、门窗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的图审结论
】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规程组织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规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
?监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项验收】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责令整》改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以及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 《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施工—和监理行为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节能建筑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效【能认定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进《行建筑物的装修和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节能设施及设备的】围护、保养》、,维修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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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实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对达到节能建筑示】。范,。标准的?。建筑工?程授予“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标?识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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