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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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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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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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县【级及以上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第二章 队—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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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要求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 下列】。地方应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镇;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两万人以上的!乡(镇);
【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
? (?五)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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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其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相应需求》。类别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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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其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要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中相应—需求类别标》准,执行
】 第七条》 , ,下,列,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 (一)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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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国家?、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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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结:合企业经营规—模、生产性质确定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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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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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提出计划报经同级政!府征召审核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征召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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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责《任务
【 第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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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 (?四)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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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接》受,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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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 :(七)依法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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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执勤训》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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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要!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实行昼夜执勤制度!保证有警必接、【。处警: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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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消防部门调派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并服从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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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器材不得!擅自用?。于,灭火、训练和应急】救援以外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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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结合本《地专职消防队的【具体情况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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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水平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工:龄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予以保障》确保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当地政》府要结合财力—情况:适,当为专职消防队【员发:放一:定的高危补助当地政!府要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专职消防队【。员任期结束要—根据:其考核成绩按比【例做好离队》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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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不低于本单位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为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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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按特种车、艇【上牌并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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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停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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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中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由公安消防部—门协调民政部门报请!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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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上级政府【或者有管辖权的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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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消防装备、—器材:维护保?养不善?影响灭火救》援,的;
—(二)?专职:消防队执勤》制度不落实的—;
(三【)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派指令不》立即赶赴现》场的;
(四)】。。在灭:火救援中不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的》;,(五)专《职消防队不履—行职责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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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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