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河北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各—级,。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 县级及以上—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 第二章 队站】建设 — 第?五条 《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要求》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   下列》地方应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镇—; :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两万人?以上的?乡(:镇); —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 !(五)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 第六条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其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相应需求类别【标,准执行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其—。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和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标准等要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中相应需!求类别标《准执行 ! :第七条 》。下列: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 : (一)《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 :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 :(五)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国家、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 , 第《八条: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结合企业经营!规模、生《。产性质确定消—。防车辆、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 ,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提出计划报经】同级政府征召—审核: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征召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章 职—责任务 】 第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应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二)制定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 (四》)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 (五)接受】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六)!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七,),依法: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 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执?勤训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要—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实—行昼夜执勤制度保】证有:警必接、处警迅速】。 ? ?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消防部门—调派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并服从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 【 —第十五?。条 : 专职消防队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 《 第十六条 —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器材不得擅自用于灭!。火、训练《和应急救援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保障措施 】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结合本地专【职消防队《的,具体情况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 》 第:十八条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水平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工龄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予以保障确保—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当地政府要!结,合财力?情况适当为专—职消防队员发放一】定的高危补助当地政!府要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专职消防队员】任期结束要根据其考!核成:绩按比?例做:好离队安置工作【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不低?于本单位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为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按特种车、艇上牌】并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停泊费 【 》第二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补偿 《 《 ?第二十一条 — 专职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中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由公】安消防?部门协调民政部门】报请省政府审批 ! , 第五章 —责任: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上级政府或》者有管辖权的—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三条— , 专职消《防队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一)消防装备、器!材维护保养》不,善影响灭火救援的】; ? (二)专职消】防队:执勤制度不落实的;! (三—),。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派!指,令不立即赶赴现场的!; ?(,四)在灭《火救援?中不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的《;,(五)专《职消防队不履行【职责任务的》 第六—。。章 : 附: 则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