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给予奖励 【 !。 ?     (一)】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 【    (二—)防止事故发生或积!极参:加扑救使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巨大】损失的; 》 ! :  :  (三)对检举】。、揭发本规定—禁止行为有功的【; : 《  —  :。 (:四)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 》 , ,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 第十!一、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三《十、四十条》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本人—月工资1倍罚—款对责任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 ,    》 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规定和七、【二,十,七、:三十三、三十五、三!十九、四十三—条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以本人》月工资2倍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商业贸易—主管部门、交—。通,规费:。征稽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吊销核发的许可】证, !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四十八?。条 : 违反?本规:定,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中造成重《大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九条 《 有关部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因疏于管《理监督?导,致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