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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9日】   》 , 为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促进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经济特区处【置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的?房地:产工程(以下称【停缓建工程)—。适用:本决定? 二、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向停?。缓,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进入处置—程序的停《缓建:工程其申报期限【按照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当时的规定执行】 三、产》权人未按规定—申报:处置:方案或者《未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产权人协商处置协】商期限为30日逾】期仍不自行》处置:也不委托处置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 《     》。。代为处置项》目转:。让、租赁合同—。签订前产权人要【求,自行:处置:且提出可操作的【处置方案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允许《其自行处置》 四、产》权人选?择按积压商品房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的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继续开【发建设     !(一)按原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  《   (《。二)修改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或者现—状竣工; —    (》三)建设临时经【营场所; —    (四)【建设临时公共设施】;  《。  : (五)完成外墙】装修清理施工现场绿!化建设项目范围内环!境; 《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处—置方式? :五、产权人对已完成!开发建设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停缓建工程】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合作的方式进行处】置以转让、出租【、合作方式处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停:缓建工程项目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向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     】产,权人无?力按照本决定第四条!规定的?方式自?行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也可以委托】人民政?府,处置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代为处置双方签】订委托?代为处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产权人!无力自行处置或【者不委托处置停【缓建工程且》。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债务】;产:权人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款项的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产!权人选?择按闲置土地—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申请核发“换地!。权益书?交: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换!地权益?书, 七、对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依法不—能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停缓建工程【用地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代】为处:置,可以采取代为—。转让、代为租赁等】方式 代为—转让: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代《为选择拍卖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代为租赁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将停?缓建工程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投【资建:设使用约定的年限后!应,当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无偿归!还产权人转让—、租赁所得收—益扣除有关税费【后应当?及,时给付产权人 【     选择拍卖!方式代为《转让:停缓建工程的处置】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拍卖停缓建工程!的保留价选择招投】。标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   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买受人、承租【人凭拍卖确认—书或者中标通—知书与处置机构签订!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合同应当》。载,明停缓建工程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 九、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处置机构应当—委托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处置停!缓建:工程拍卖、招投标和!。租,赁的依据   】  产权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在》省级媒体上发布产】权征:询异议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地:产的名称、位—置及四至、面积、】建设情况、》提出异议期限、受】理异议机关提—出异议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逾—期不主张权利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并将代为】租赁的房产和处置所!得收:益交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管   】  代管期间无【人主张权利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该?房产、款项为无主】财产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为:无主财产《。的收归国家所有 】     对—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发生争议《长期搁置不》进行建?设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将处置】收益存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财政部门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款:项扣除有关税—费后归还权益人【 十一、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承接、管—理、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议移交的积压房】地产:。(包括积压商品房、!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土!地)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置》 , 十二、停》缓建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拆除?。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     】(二)被《。依法鉴?定为危?险建筑?物且无修缮》价值的;《     (三)!未按城市规划予以批!准的;     !(四:)经批准《建设但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     有前款第!(三)、(四)【项情:形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十三、!对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闲置?建设用地和停缓建工!程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查封时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作出》决定: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   ? (二)有本决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依法拆》除的作出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    《(三)其他》的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建设—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关人民法院协商先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应当存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和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停缓建!工程的处置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督促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执结涉》及停缓建工程案件对!不能按?期审结的应当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及时处理 【    《对诉讼期间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经案件审理或】审结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    执》行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批准延长【的被查封的停缓建工!。程产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准许其】处置停缓《建工程?     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在不转移!。产权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其产—权人继续施工建【设 十《五、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对停缓建工!程项目按照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投资】改,造作:为经济适用房及生产!、经营、教育、文化!、体育、科研场所】。或者度假疗养—、学:术研究?基地     对!认定为积压房地产的!项目在处置过程中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限价销售的】积压商品《住宅按有关规定减免!有关税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地产】增量刺激有》效需求消化存量切实!做好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新的项目时!应当引导投资—者收购、《受让未处置的同类停!缓建工程项目控【制房地?产增量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产权人的信—。。用情况积极帮助产权!人融资支持产权人解!决处置停缓建工【程中的具《体问题 十七、】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实,施办法 《。 十八、《本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本省有关处置停缓】建工程?的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