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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3年6月9!日     为!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促进?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经济特区处置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的房地产工—程(以下称停缓建】工程)适用本决【定 ?二、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向停缓!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进,。入处置程序的停【缓建工程其申—报期限按《照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当时《。的规定执行 三、!产,权人未?。按规定申报处置【方案或者未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产【。权人:协商处?置协商期限为30】日逾:期仍不自行处置也】不,委托处?置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 —    代为—。处,置项目转让、租【。赁合同签订》前产权人要求自【行处置且提出可【操作:的处置方《案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允许其自行处置 ! 四、产权》人选择按积压商品房!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的,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继续开发建【设    — (一)按原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  【   (二》),修改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或?者现状竣工》;,   《  (三)建—设临时经《营场所;   】。  (四)建—设临时公《共,设施;?  ?   (五)—完成外墙装修—清理施工现》场绿化建《设项目?范围内环境; 【。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处置?。方式 五》、产权人对已完成】开发建设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停缓!建工程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合作的】方式进行处》置以转让、出租、合!作,方式:处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停缓建工程项目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向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   》  产权人无力按】照本:决定第四《条规定?的方:式自行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也可以委托人—民政府处置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代为处【置,双方签订委托—代为处?。。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   产权人无力】自,。行处置或者》不委:托处置?停缓建工程且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债务;产权【。人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款项的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产权人选择按闲】。。置土地?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申请核!发“:换地权益书》。交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换地权益—书, 七、对》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依法》不能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停缓《建工程用地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 八、代为处置可以!采取代为转让、代】为租赁?等方式? 代为转让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代为选择拍》卖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代为【租赁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将停缓建工程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投资建设使用约!定的年限后应当【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无偿归还产权人转】让、租赁所得收益】扣,除有关税费》后应当?及时给付产权人 !    选择—拍卖:方式代为《转让停缓建工程的处!置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拍卖:停缓:建工程的《保留价选《择招投标《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 ,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买受人、承租人凭!拍卖确认书或—者中标通知书与处置!机构签订《。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合同应当》载明:停缓建工程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 九、?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处置机!构应当?委托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处置停缓建工程拍卖!。、招投标和》租,赁的依?据     【产权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在省级《媒体:上发:布产权征询异议【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地》产的名称、位置及】四至、面积、建设】情况、提出异议期】限、:受理异议《机关提出异》议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逾期不》主张权利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并—将,代为租赁的》房产:和处置所得收—益交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管 !    《代管期?间无人主《张权利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该房产【、款:项为无主财产—。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为:无主:财产:的收归国家所—有     对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发生【。争议长?期搁置?不进行建设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将处】置收益存《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财政部门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款项】扣除有关税费后【归还权益人》 十一、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承接?。。、,管理、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议移交的积压房【地产(包括积—压商品房、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土地)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置 十二【、停:缓建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拆除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  —  :。 (二)被依法【鉴定为危险建筑物】且无修缮价》值的;   【  (三)未按城】市规划予以批—准的; 》   ? (四)经批准建】设但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  有前款第(三)!。、(四)《项情形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十三、对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闲置建设用地】和停缓建工程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    《 (一?)查封时《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作出决定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二)?有本:决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依?法拆除的作》出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  (三《)其他的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建设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关人民法】院协商先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应?当存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和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停缓建工程的处】置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督促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执结:涉及停缓建工程【案件对不能按—期审结?的应当?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及时处理 【 ,  : 对诉讼《期间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经:案件审理《或审:结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  :执行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批准延长的被查封!的停缓建工程—。产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准许其处—置停缓建《工程     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在不转移产权【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其产权?人继续施《工建设 《 十五、《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对停缓建工【程项目按照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投【资改造作为经济【适,用房及生产》、经:营、教育、文化、体!育、科研场所或【者度假疗《养、:学术研究基》地    — 对认定为积压【房地产的项目在处】置过程中《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限价销售的!积压商?品住宅按有关规【定减免有关税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地】产增量刺激有效需】。求消化存量切实【做好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新的项《目时:应当引?导投:资者收购《、受:让未处置的同—类停缓建工程项目】控制房地产增—量,   《。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产权人的信用情况!积极:帮,助产权?。人融资支持产—权人解决处置停缓】建工程中的具体问】题 十七、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实施办法 】 十八、本》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本省】有,关处置?停缓建工程的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