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9日
!
: 为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促进【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
一、本经济—。特区处置19—98年12月—31日前停工的【房地产工程(以【下称停缓建工程【)适用本决定 【
二:、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向停缓》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报停《缓,建工程处置方—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进入》。处置程?序的停?缓建工程其》申报期限按照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当时的》规定执行 》
三、产权人未【按规:定申报?处置方案《或者未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产权人!协商处置协商—期,限为30日逾期【仍不:自行处置也不委托处!。置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
》 代为处》置项目?转让、租《赁合同签《订,前产权人要求—自,行处置且提出可操】作的处置方》案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允许!其自行?处置 ?
四、产《权人选择按积压商】品,房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的,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继】续开发建设
】 (一)按原】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 》
, : (二)修改【规划和设计方案续】建或者现状竣工; !
(三)】建设临时《经营场所;
【 ? (四)建设临【时公共设《施;
《。 : (五)完成外墙!装修:清理施工现场绿化】建设项?目范围?内环境;
【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处置方式
】五、:产权人?。。。对已完成开》发建设?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停缓建工程【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合—作的方式《进行处置《。以转让、出租、【合作方式处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停缓!建工程项目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向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
》 产权人无力按照本!决定第四条规定【的方式自《行,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也!。可,以委:托人民政府处置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代为处置双方—签订委?托代为处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
《 产权人《无力:自行处置《或者不委托处—。置停缓建工程—。且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债,务;产权人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款项《的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产权人选择按!闲置土地办》法处置停缓建工【程,申请核发“换地权】益书交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换地》权益书
七、对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依法不能《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停缓?建工程用地》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代为处】置可:以采取代为》转让、?代为租赁《等方式
代为转】让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代为选【择拍卖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代《。为租赁应《当,。由政府处置》机构将停缓建工程】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投:。资建:设使用?约定的年限后应当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无偿归还产》权人转让、租赁所】得收益扣《除有关税费》后,应当及时《给付产权人》
—选择拍卖方式代为转!让停缓建《工程的处《置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拍卖停【缓建:工程的保留价—选择招投标方式【转让停缓建工程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的买受—人、:承租人?凭拍卖确认书或者中!标通知书《。与处置机构签订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或者备案、!租赁等手《续合同应当》载明停缓建工—程继续动工》的日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竣工形态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九、》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处置机构应—当委托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处置停缓!建工程拍卖、招【投,标和租赁《的依据
》 ,。 产权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市】、县、自治县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省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在省级媒体上!发布产?权,征询异?议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地产》的名称、位置及【四至:、面积、建设—情,况、提出异议—。。期限、受理异—议机关提《出,异议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逾期?不,主张权利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并将代为租赁的房】产和处置所得—收益交?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管
【 代管期间无】人主张权利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该房—产、:款项为无主财产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为:无主财产的收归国家!。所有
对!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发?生争议长期搁置【不进行?建,设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处置机构应当将!处置收益存》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财政部!门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款项【扣除有关税费后归】还权益人
十一】、,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承接、?管理、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议移交的—积,压房地?产(包括《积,压商品房、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土地)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置—
十二、停缓建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拆《除,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
? (二)【被依法鉴定为—危险建筑物且无修缮!价,值,。的;
】(三)?未按城市规划予以】批准的;《
(四)!经批准建设》但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
? :有前款第(三—)、(四)》。项情形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十?。三、:对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闲置建设用地!。和停缓建工程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查封时已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和】已满:两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停:缓建工程用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作出决【定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 (二)有本决!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依法拆除的【作出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函请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解除查封; —。
(三)】其他的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建设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与有关人民法院!协商先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应—。当存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和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停缓建工程的!。处置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督促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执结《涉及停缓建工程案件!对不能按《期审结的应》当组织力量进—行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及时处理 【
对诉【讼期间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经案件审理】或审结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 执行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批准】延长的被查封的停缓!。建工程?产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准许】其处置停缓》建工程?
—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停缓《建工:程在不转《。。移产权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其产权人继续施【工建设
十五、】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对停缓建【工程项?目按照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投资改造—作为经济适用—房,及,生产:、经营、教育、文】化、体?育、:科研场所《或者度?假疗养?、学术研《究基地
— 对认》定为积压房》地产的项目在处置】过程:中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限价销售】的积压商品住宅按】有,关,规定:减,免有关税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地产增量!刺激有效需求消【化存量切实做好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新的项】目时应当引导投资者!收购、?受让未?处置的同《类停缓建工程项目控!制房地产增量
!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产】权人的信用情况积极!帮助:产权人?。。融资支持产权人解】决处置停缓建—工程中?的具:体问题
》十七、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实—施办法
十八、】本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本省有关处置—停缓建工程的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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