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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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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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 第三款修改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对燃气【。设施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
【 四、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热,值、组份《、压力和计量—进行检测”
【 , 五《、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六、】第三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燃,气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 :“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七,、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八、》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本决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 (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 9 月 !24 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