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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
经省批准!独,立,设置的开发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人民防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通讯【设施、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空中廊道《及,。整治江河、滩—涂和:岸,线、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 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由省!、市、?县,、自:治县分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
?。 第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九条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其规划管】理职责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洁】加强服务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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