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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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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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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
经省】批准独立设置的【开发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人民《防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通讯设施、】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空中《廊,道及整治江河、滩】涂,和岸线、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 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由省、市、县、自】治县分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第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八条 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 第九条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其规》划管理职责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洁加强服【。务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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