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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
经—省批准独立》设置的开发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人民防《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通讯设施、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空中廊—道及整治江河、滩涂!和岸线、《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 第五条 【。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由省!、市、县、自—治县分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第】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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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其规!划管理职责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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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洁加强服—务,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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