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
,
(200!8年:1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港《口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是指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设施《
《
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市及】旅顺口区、金州区】、县(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
海《事管理?机,构、市及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有关的工作 【
,
第五条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所《在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建设、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
【
第六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制度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
!
,
第七条》 , 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或者!资,格
第】八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应当】综合考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航行安全和对现有设!施的影响
!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
第九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制定次年《维护计划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
第十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包括:维,修、保养、疏浚、】。测量和观测等 【
第十一条! :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中】需要使用海域、滩】涂、河道或者—倾倒、掘取砂—土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二,条 从事》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作业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并尽量减少—对,。过往船舶《航行的影响 【
,
:
第: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坏和?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或!者发生?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所需资金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筹集
!
(:一):。各,级政府财政拨款;】。
【
(二)《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 】。
(三)!港口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
?
》(四)货物港务费等!经营性收益;
!
《
(五)《依法利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广告权及冠名—权等:融资手段筹集—的资金;
!
?(六)?利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土地!所获:取的收?益;
—
(》七,)国:家政策性贷款、【其他境内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
》。
,
(八)其》他国家允许方—式筹集的资》金
《
,
第十《五,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当—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公布】变化情况《
?
第十六—条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使:用人应当依》法使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应—当立即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并及时修复 【
第十七】。。条 港《。。口海域使用权—人发现所使》。用海域的《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八,条 经批准—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竣工时应当清!除对公用基础设施】有影响?的,临时设施或者残留物!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使用的行为 !
(一!)在航道、锚—地内:从事水产养殖或者】捕捞作业;
! :
(二)向—航道、锚地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
(》三)其他影响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修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以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处理 !
?
第二十三条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港口经营人》协议由港口经—营,人管理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按—照协议的规定建【设、维护《和使用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