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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 :     (200!8年1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港口?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是指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设施 — :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市及—旅顺口区《、金州区、县(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  ?  海事管理【机构、?市,及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有关的?。工作 ? : 第五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 ,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所在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建设、》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 ? 第六【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制度! ?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七条 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或《者资格 】 第八条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应当【综合考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航行安全和—对现:有设施的影响—。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 第九条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制定:次年维护《计划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十!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 ,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包括?维,修、保养、疏—浚、测量和观测等 ! 第十【一条 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中需?要使用海域、—滩涂、河《道或者倾倒、掘【取砂:土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二条 【从事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作业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并尽量减!少对过往船舶航行的!。。影,响 第】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坏和!。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或者发【生,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进行:维护 — 第十四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所需资【金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筹集《  》  ?(,一):各级政府财政拨【款;:  》  : (二)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 —  《  (三)港口】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   【 (四)货—物港务费等》经营性收《益;    ! (五)依法利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广告权及冠【名权等融《资手:段筹集的《资金; 《 :    《 (:六)利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土地所获!取,的收益?;    !(七)国家政策性贷!款、其他《。境内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  (八)其【他国家允许方式筹集!的资金 《 》第十五条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当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公布:变化情况 】 第十《六条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使用人应当】依法使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应当立即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并及时?修复 — 第十七条 港!。口海域使用权人发现!所使用海《域的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 , 第十八条 】经批准在《港口公用基础设【施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竣,工,时应当清《除对公用基础设施有!影响的临时设施或者!。。残留物 — :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使用的?行为 《    (一】)在航道、》。锚地内?从事水?产养殖或者捕捞作业!; 》   (二)向航!道、锚地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    》(三)其《他影响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修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以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处理 】 : 第二《。。十三条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港口经营人协议!由港口经《营,人管理?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按照协【议的规定建设—、维护和使用—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