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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公布 》 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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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大—连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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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管理—建,筑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标】准; ?
】(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 :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
(!四,)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督管理【;
《 —(五)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政处罚;《
】 (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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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第?五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 , (一)自【开工批准之日起1】5日内到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 (二)!按照有?关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安全【监理所需费用—;
《 (【三)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在,基坑支护完工—后、主体工程基【础施工前《会同支护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坑》壁支护体系进行联】合,验收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
】第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
《 (一)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档案;
】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
】。
: ,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
】(一)?参加投标的》应当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二【)开工?前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手续?;
【 (三)保【证工:程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
? (—四)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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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基坑开!挖,前持:。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手续及排渣手续到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围挡的设置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 : 《(七:)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意见竣《工报验时一并报【送备案;
】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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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保险?公司在经营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可以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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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勘】察、设?计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责任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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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市及】区(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建筑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费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建立应急!救援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安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库”并建》立联:络通信网《络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企【业所在地和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备案;!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机械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 第?十三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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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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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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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除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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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
—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或安全【生,产施工标准的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对非经营—行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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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中!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记入企—业信用?信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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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大连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区(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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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大连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和,安全生产施工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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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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