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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持河湖水—域面积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工程设施—及其水体(以下【统称河湖)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河湖保》护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     河湖的规!划、:建设、治理》应当维护古都风【貌与首都城乡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河湖—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河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和管护经》费;并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的补偿制度】 第五条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本市与相《关省市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的统筹协调 !第六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河湖保护管理目标!。制定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第七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设置!。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流域内的【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者】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街道办事处】按照管?。辖权限做好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湖治理、》养护:、保护管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建】立河湖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对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测预警—管理制度组织水【文机构对河湖水量】、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河!湖保护管理的执法】职责   》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农业、国土资!源、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物、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湖保护的相关工作 !。 ,第九条 公园、能源!、电力、旅游、院】校等单位管理的湖】泊由其?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河湖保护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河?湖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公众和村、】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活动    【 ,   对保护—河湖水环境》、水:工程:、水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 第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以及相关要求编!制,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经批《准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所,处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区!。、,县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乡、》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包括河湖现【。状,分析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要求河湖开发】利用原则《、水功能区划及水质!保护目?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任务、措施和!实施方?案,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利?用,的项目等《内容 第十三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结合城乡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恢复、水文化保】护及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河湖综合效益 !第十四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排水《和水土?保持等?规划相协调》。    《   ? 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湖】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是河湖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符合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   经《批准的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从事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六?条 在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必须符合所!。在流域的《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   修建》水库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含】温榆河)、拒—马河:等跨省(《市)河流、官厅【水库库区《及市:管河湖?、跨区(县》)的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要求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查;【。在其他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 第三?章 河湖工程保护】。与管:理 第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要求】。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      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和其!。他水:工程及附属》的土地、山场属于】该,工程的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根据设》计洪水位或者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       在】河湖管理范围的周】围根据河湖重要程度!。、保护?河湖功能的需要【确定河湖保》护范围的《具体边界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提》出,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乡?、镇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方!案经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  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标图—立界 第十九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  :    (二)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防汛、水工水文!。监,测和测?量,、河岸地质监—测、通讯、照—明、滨河道路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 :     》。  (三《)围堤或者》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四《)损毁?护堤护岸林》木;     【 ,  (五)非管理】人员开启《、关闭?河湖工程设》备与设?施;     【   (《六)行驶履带—车辆、?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      !  (七)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和河岸堤—防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一)填湖【、填河造地》、明河改《暗河; 《  :  : ,   ?(二:)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 :       【 (三?)设置?固定:停车场所; —       【(四)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建设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  (五《)爆破、《打井、挖窖》、,挖取沙土《、采砂、《。堆放物料《;    》   ? (六)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     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二十一条— 在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湖—的各类工程和—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修建桥?。梁、道路、管道【、缆线、闸房、码】头,、渡口、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临河、跨河、】穿堤、?破,。堤,、筑坝、围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并与河【湖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工程竣工后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或者!对原有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有不?利影响的建设主【。体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补偿费用《专项:用,于河湖保护工作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 ,第,二,十三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依法—修,建的非河湖工—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的责令及—时改正 《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河道!、水域?及桥、闸等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和遗址!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和标准建立相!。关档案;对河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河》湖文化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拆除列】入保护名录中的水工!。。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遗址 【第四:章 河湖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网建设修!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涵养和?保护:水资源 第—二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确定!本市重点河段和重点!湖泊:生态环?境用水量提出具体】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  :    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应当充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 【第二十七《条 向?河湖排?。水的入河《。水体水质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污水不得向》路边雨水口、雨【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十八条 需要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地:区不:得设置排污口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河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湖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时应《当考:虑入河水域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请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条 【本市建立河湖断【面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流域统一管理!下的河湖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河湖水质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 第三十》一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洗刷车辆或!者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实施】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活动!使用对河《湖水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开办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摊点?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掩—埋,、,弃置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二条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三!条,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河湖工程、行—洪、河湖生态环境、!水体、水《质的安?全,不,得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       !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必须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药、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在河流两岸和湖【泊、:水库、塘坝周—边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的应当符合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对畜禽粪《便、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水:源质量  》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流!域水产养殖的管理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限制》。围网养殖减》少水产?养殖污染 第】三十五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本—。市环境卫生责—任制执行    】    各》责任单位应当落实河!湖环境卫生》责任: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绿化建【设滨河?绿化带、绿》色步道和亲水健【身休:闲设施      !。  河湖沿岸的绿】化、岸?坡,及河底防护》。应当按照河湖功能、!生,态和环保《景观要求及绿化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   河湖管理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由—河湖管理机构负责;!河湖保护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分别由园林绿】化、公路、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的抚育、更新!和维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七条 河湖!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河?湖发生突发事件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河湖【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及时?核实处理并》定期公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水、?防,洪、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逾!期未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按》程序:。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 (一?),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或者建设—临时性构筑物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设置—固定停车《场所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四?)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建设单位未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修建工程设施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达到要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河湖工?程及相关设施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且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毁坏!或者拆除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物和遗》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展水上旅游项目或者!其,他利用活动时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80:00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情形且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机械》设备等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追究该?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 在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