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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持河湖水域面【积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工:。。程设施及《其水体?。。(,以下统称《河湖:)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河湖保护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 ,  河湖《的规划、建设、治理!应当维护古都风【貌与首都城乡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河湖—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河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和管护经】费;并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的补偿制度 第五!条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本市:与相关?省,市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的:统,筹,协调 第六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河湖保护管》理目标制定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设:置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流域内!的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者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街道办!事处按照管辖—权限做好《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湖治理、养护、!保护管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建—立,河湖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对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测预警管理制—度,组织水文机构—对河湖水量、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河湖保》护管理的执法—职责:    《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农业、国土资—源、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物、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湖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园》、能源、电力、旅游!、院校等单》位管理的湖泊由其】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河湖保护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      —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河:湖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公众和村【、,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活动       ! 对保护河湖水【环境:、水工程、水—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以及相关】要求:。编制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经批准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所处【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区、县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乡、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包—括河湖现状》分析: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要求河湖开发利!用原则、水功能【区,划及水质保护目【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任务、措施和实施】方,案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利用的【项目等内容》 第十三》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结合城乡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恢复:、水文化保护及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河湖《综合效益《 第十四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排,水,和水土?保持等规划相协调 !  : ,    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湖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五《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是河湖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符合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经批》。准的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从事开发、【利用活动 》 第十六条 在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必须符合所在【流域的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修,建水库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 ,  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含:温,榆河)、《拒马河等跨省—(市)河流》。。、,官厅水库库区及市管!。河湖、?跨区(县)的—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要求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查;在其他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三章 河湖工程】保护与?管理 《。第,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要求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和其他水工程及【附属的土地》、山场属《于,该工程?的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根据》设计洪?水位或者《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     》 在河湖管理—范围的?周围根据河湖—重要:程度、保护》河湖功能的需要确定!。河湖保护范围的具】体边界 《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提出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乡、镇》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方案经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  : , 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标!图立界 《 第十九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  :     (二)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防汛、水工】水文监测和》测量、河岸地质监测!、通讯、照明、滨河!道,。路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       【。 (三)围》。。堤或者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 (四?),损毁护堤护》岸林木;  —      (五)!非管理?人员开启、》关闭河湖工》程,设备与设施;—     》。   (六)行驶履!带车辆、《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    》    (七)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和河岸?堤防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一)填湖、》填,河造地?、明河改暗》河;       !  (二)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  【       【(三)设置固—定停车场所;—      —  (?。四)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建设【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    (五)爆破!、打井、挖窖、【。。挖取沙土、采—砂、堆?放,物,料; ?     》  (?六)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       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在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湖的各》类工程和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修《建桥梁、《道路:、管道?、缆线、闸》房、码头《、渡:口、: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临:河、跨河、穿堤【。、破堤、筑坝、围】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并与河湖!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工【程竣工后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 ,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或者对原有》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有?不利:影响的?建设主体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补偿费—用专项用于河湖保护!工作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依法修建《的非河湖工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的》责令及时改正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河道、水域及—桥,、闸等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和遗址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和标准建【立相关档案;—对河: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河湖文【化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拆除列入保护名!录中的?水,工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遗址 第四章 河】湖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网建设修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涵养和保护水资】源, 第二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确定《本市重点河段和重】点湖泊生态》环境用水量提出具体!。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 ,  :   ? 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应【当充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 第二十七条 】向河湖排水的—入河水体水质—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污水!不得向路边雨水【口、雨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十八】条 需要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  : 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地区不!得设置排污》口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河!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湖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时—应当考?。虑入:河水域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请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条 本市建立【河湖断面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流域统一【管理:下,。的河:。湖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河湖【水质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 第三?十一: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洗刷车辆或【者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实施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活动使用【对河湖水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开,办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摊点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掩埋、弃置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 ? 第三十二》条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三条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河湖工—程、行洪、河湖生态!环,境、水体、水质的安!全不得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    】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必须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药、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在河流两岸》和湖泊、水》库、塘?坝周边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的应当符合》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对畜禽粪【便、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水源质【量,     》  :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流域水产养殖的管理!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限制围—网养殖减少水产养殖!污,染 第三十五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本,市环境卫生责—任,制执:行      【  各责任单位应】当落:实河湖环《。境,卫生责?任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绿】化建设滨河绿—化带、绿《色步:道和亲?水健身休闲设施【      —  河湖沿岸的绿】化、:岸坡及河底防护应当!按,。照河湖功《能、生态和环保景】观,。要求及绿化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  :河,湖管理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由《河湖管理机构负责;!河湖保护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分别由园林绿化!。、公路、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的抚育、更新和【维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河湖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河湖发!生突发事件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河湖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及时核实处理并】定期公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水、防《洪、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逾?期未: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按!程序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  : (一)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或者建设临时性构】筑物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设置固定停车!场所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四)》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建设单位未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修?建工程设施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达【到要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河湖工《。。。程,及相关设施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且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毁?坏或者拆除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物和遗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展水上旅游】项目:或者其他利用活动时!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8:000?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情形且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机械设备等 —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追究【该,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 ,在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