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持河湖水域!面积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工程设施及其水体(!以下统称河湖)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河湖保护】。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 河湖的规划【。、建:设,、治理?应当:维护古都风貌与【首都城乡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河湖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河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和管护经费【;并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的,补,偿制度
第五【条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本市与相—关省市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的统筹协调
【第六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 :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河湖保护管理目标!制定: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第七条 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设置—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流域内的【河,湖保护?管,理工:作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者!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街道办—事处按照管辖权【限做好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湖治【理、养护、保护管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建立:河湖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对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测预警管【理制度组织》水文机?构对河湖水量、【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河湖?保护管?理的执法职》责
: 》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农《业、国?土资源、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物、:。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湖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园!、能源、电力、旅游!、院校等单位管理的!。湖,泊由:其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河湖—保护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河,湖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公众和村、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活《动
】 对保护河湖水环境!、水工?。程、水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以及相!关要求编制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跨》区、县?重要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经批《准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所处》水系的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区、县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管辖权限组织!编制本乡、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包》括河:。湖现状?分,析,防,洪标:准及除涝、排—水要求河湖开—发利用?原则、水《功能区划及水质【保护目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任务、》措施和实施方案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利用的项—目等内容
第【十三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结合城乡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恢复?。、水文化保护及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河湖综合效益
】第十四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排水!和水土保持》等,规划相?协调
》 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湖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五条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是,河湖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符合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经批!准的: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从事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六条 》在,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必须符合所在】流域的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
—。 修建】水库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 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含温】榆河)、拒马—河等跨?省(市)《河,流、官厅水库库【区及市?管河湖、《跨,。区(县)的》河湖上建《设,。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要?求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查;?在其他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报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
第三章 河湖工】程保护与管理
】第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要求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 ,水,库、塘坝、人工水道!和其他水工》程及附属的》土地、山场属于该】工程的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流:(含湖泊)其管【理范围根《据设计洪水》位或者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 在—河,。。湖管理范《围的周围根》据河湖重要程度【。、保护河湖功能【的需要?确定河湖保护范【围的具体边界
【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提出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管理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方案经】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 河湖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标图立界】。
,
第十九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二)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防汛、水工【水文监测和测—量、:河岸地?质监测、通讯、照】明、滨?河道路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
】 (三)!。围堤或?者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 》(,四)损?毁护堤护岸林木;】
— (五)非—管,。理人员开《启、关?闭河湖工程设备【与设施;
】 (》六)行驶履带—车辆、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
— —(七)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和河岸堤防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一)!填湖、?填河造地、明—河,改暗河; 》
(!二)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
》 (三—)设置固定停车【场,所;
《 , ? :(四)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建设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 《 (五)爆破—、打井、挖》窖、:挖取沙土、采砂、】堆放物料;
【 (六)!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 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在?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湖的各类工程和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修建桥—梁,、道路、管道、【缆线:、闸房、码头、【渡口、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临河:、跨河、穿堤、破】堤、筑坝、》围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并与河湖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工程竣工后【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 《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或者对—原有: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有!不利影响的建设【主体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补偿?费用:专项用于河湖保护】工,作具:体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
第二?十,三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依—法,修建的非河湖—工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的责令及时【。改正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河道:。、水:。域,及桥、闸等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和遗址—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和标准建】。立相关档案;对河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河《湖文化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拆除—列,入保护名录中—。的水工?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遗址
第四章【。 河湖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网建设修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涵养?。和保护水资》源
第二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确定本市重点河段和!重点湖泊《生态环境用》水量提出具》体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 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应当充!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
》。
,第,。二十七条 向—河湖排水的》入河水体水质—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湖排放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污水不得》向路边雨水口、【雨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十八条! 需:要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地区不》得设置排污口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立河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湖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时应当?考虑入?。河水域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请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条 本》。市建立河湖断面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流?域统一?管理下的河湖—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河湖】水质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
第三十一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洗刷车《辆或者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实施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活,动使:用对河?湖水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开办?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摊点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 ? ?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掩!埋、弃置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二条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三条《。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河《湖工程、行洪、【河湖生态环境—、水:体、:水质的安全不得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
— 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必须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药、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 , 在河流两!岸和湖泊、水—库、塘坝《周边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的应当符合】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对畜禽《粪便、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水源质量【
【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湖—流域水产养殖—的,。管,。理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限制围网》养殖减少水产养【殖污染
第三】十,五条 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本市环?境卫生责任制—执行
】 :。。各责任单位应当落实!。。。。河湖环境卫生责任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绿?化建设滨河绿化【带、绿?色步道和亲》水健身休闲设施
】 《 河湖沿—。岸的绿化《、岸:坡及:河底防护应当按【照河湖功能、—生态和?环保:景,观,要,求,。及绿化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 ? 河湖?管理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由河?湖管理机《构负:。。责;河?湖保护范《围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分别【由园林绿《化,、公路、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的!抚育、更新》和维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河?湖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河《湖发生突发事件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河湖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途径和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及时:核实:处理并定期公—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水、防洪《、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逾期未】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按程【序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 (一)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勘探或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标识或【者建:设临时性构》。筑物: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设置固—定停车场所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修路【或者修?建园林小品、管理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河道改线、》开挖人?工湖泊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建设单位未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修建工【程设施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达到要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河湖工》程及相?关设:施不符合河湖—保,护,管理标准规范—且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毁坏或者!拆除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物和遗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展水》上旅游项《目或者其《他,利用:活动时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8,0,。00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情形且】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机—械设备等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追究该《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 : 在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