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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 k】eywords2(!) parse e!nd: 0?m,。s :c,ost?! :-->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f《unction【。: con》t,ent2()— pars》e end 0】。ms cost【! --> —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  省长 郭庚【茂   2》。013年2》月7日?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活动,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政府融资资】金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稽察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稽察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各部—门作出?的调查、检查、审计!结论能够满》足稽察?工作:需要的,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会同!财政、审计、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 第五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稽察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八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  稽察《。特派员?应当由稽察工作人员!协助其工作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九【条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委派《。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到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从事稽察工【作   第十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投资重点【,制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计划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专,项稽察 《  第十一》条 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提前3日通】知被稽察单位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即!时稽:察   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部【门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派出稽察—组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2人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第十三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项目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招标、《投标是否依法进【行;: ,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是否依法实】施;:   (四)项目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科学;   (五)!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是否真实》、合法;   (】六)竣工项》目是否取得应有的】。投资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  (七)其他【需,要稽察的事项   !。第十四条 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人员作出】说明:;   (》三,。),进入重大建设项【目现场核查》。有关情况; —  (四)向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了》解被稽察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等情?况,; :  (六)采用复印!。、复制、录》音、摄影、摄—像等形式收集—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有关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具体的》稽察事?项进行?检验、鉴定和—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工作  — ,。第,十六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依法接受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销毁、?隐匿、伪造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业务?中介代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七【条 稽察组发现【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一)—违法违规招》标、投标《的; ?  :(二)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三)!可能:危及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的;》   (《四,。。)可能造成投资【损失或者侵》害投资人《权益的?;   《(五)?。其,他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情】况对稽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  第十《八条: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出的问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交补充】。材,。料稽察?组应当听取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并对被稽察】单位陈?述和申辩的事—。项、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  《 第十九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结》束后,?稽察组应当在20日!内提出稽《察,报告稽察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情况;   (】二)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 《。  :。(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展改?革部门对稽察报告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稽察结论稽察!结论应当送达被【稽察单位《,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稽察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复核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另行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第二十一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发出稽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项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稽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接受复【查   第二十【二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暂,停拨付建设资金,】已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 —  (二《)收回已拨付的建】设资金;   【(三)暂停项目【建设;   (四】)暂停有关地方、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批  ! 涉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应当移《。交其他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处理  【 第二十三条 在】稽察:工作:中,发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业!务中介代理》等单位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依法履】行项目?审批职责的》;   《(二)不依法履【行项目监管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 !  (三)截留、滞!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四)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 (五)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六)干预】项,目招:标,、投标的;   】(七:)接受?被稽察单位》。财物的;   【(八:)对稽察组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二)拒绝、故【意拖延向稽察人员】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和资料》; :  :(三)销毁、隐匿、!伪造:。。有关文件资》料; ?  (四)妨—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六条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匿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材料; —  (三)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 (四)干预被【稽察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理,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