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 k》eywords2】() parse】 end《 0?ms cost!】。 --> 》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functi!on: co—ntent2() !。par?se end—。 :0m:s co《st! -->
】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 省长 郭庚—茂
20—13:。年,。2月7日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活动》,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政府【融资资金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稽察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稽察的建设项目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各部门作【出,的调查、检查、审】计结论能《够,。满足稽?察工作需《要的,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会同财政、审—计、: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第五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 第六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不得向被稽察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稽察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 稽察特派—员应当由《稽察工?作人员?协,助其工作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 ,第九条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委派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到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从事【稽察工作
— 第十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投资重点,—制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计《。划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专项稽察
》 , 第十一条 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提前3日通知被稽察!单位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即时稽察
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部门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派出稽察组】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2—人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项目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 (二)》招标、投《标是否依法进行【;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是:否,依法实?施;
(四【。)项目?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科,学;
》(五)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是!否真实?、合:法;
(六)】竣工项目《是,否取:得应有的投》资,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 (七)其他【需,要稽察的事项
!第,十四条?。 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人员作出说明;!
: (三)进入—重大建设项目现场核!查有:关情况;
【(四:),向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了》解被稽察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等!情,况;
(—六)采用复印、【复制、?录音、摄影、摄像】等形式收集》有关资料
— 第十?五条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有关【。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具体的稽察》事项进行检》验、鉴定和》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工作
》 第十六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依法接受!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销毁、》隐匿、伪《造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业务中介代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 第十七条 稽察组!发现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 :(一)?违法违规《招标:、投标的;
— (二)》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 :(三)可能危及【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的;
【 (四)可能造【成投资损失》或,者侵害投《资,人权:。益的:;
(五)【其他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情况对【稽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 :第十八条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出的!问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交补充材料稽察【组应当听取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并》对被稽察单位陈【述和申辩的事项【、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
—第十九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结束!后,稽察组应当在】2,0日内?提出稽察报》告稽察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情况;!。
(《二)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
(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展改革部门对稽】察报告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稽【察结论稽察结论应当!送,达被稽察单位,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稽?察,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复核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另行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二十一》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发出稽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项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 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稽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接受复查
第】二十二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暂停拨付建设资!金,已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
(二【)收回已拨付的【建设资金;
— (三)暂停项目!建设;
(四)!暂停有?关地方、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批
: 涉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应当移《交其他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处理
【 第二十三条 在稽!察工作中发》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业!务中介代理等—单位: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 第二十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依法履】行项目审批职责的;!
(二)不【依法履行项》目监管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
》。 (三)截留、滞】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四—),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 (五?)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 (六)干预【项目招标、投标【的;
》(七)接《受被稽察单》位财:物的;
(八)!对稽察组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拒?绝、故意拖延向稽】察人员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销】毁、隐匿、伪造有关!文件资料;》
: (四)妨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匿》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材料》;
? (:三)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干预被稽》察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二十七条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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