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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规划的【。通知
豫【政 〔2《。008〕63—号
》 南阳、平顶山【、漯河、周口、【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濮阳、!安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是《。南,水北调工程的组成部!。分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境内配套工【程供水线路总长99!8.8公里》,规划建筑物2【08座,供水目标】45:。个,:城市分水口》。门39?处,涉及南》阳,、,平顶山、《漯河、周口》、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濮阳:。。、安阳11个省【辖市、57》个县(市《、区)配《套,工程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永久用地包括输!水渠道开口》线及两侧管理—。范围、蓄水》池等建筑物轮—廓线及外围》管,理范围用地;临时】用地包括输水管道】开挖线?及两侧施工交通、】。临时堆土,建筑物】施工弃土《、材料堆放、混凝土!拌和、预制、交【通、生活区等施工】用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规!划的:通知(豫《。政文〔?2007〕19【5,号)要求,按照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同》步,达效的原则,我省境!内配套工程即将开工!建设:为严格控制》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坚【决制止在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突击建《房,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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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控制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
? 在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确因生产《、生活特别》急需,且无》法采:取其:他措施替代的小型】技术改造或简—易配套项《。。目,等,须报《经省政府审批后才】。能建设对危房改造】,也要严加控—制,凡?通过加固、维护、修!缮等措施能排除【危险的,就》不要拆除重建;确】需,拆除重?建的,应在》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外—易,地选址,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严禁开挖【渠道、池塘,打【井、植树《。,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圈,厩,倾倒垃》圾和挖建坟墓等【。对违反规定的建筑,!除按违章建》筑处:理外,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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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煤炭、城!建等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项目—时要避让配套—工程线路及建筑【物位置?;无法?避让并对配套工程】有影响的《,应: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部门商定处理措施!,报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审批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沿线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选【址,必须满》足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的《要求
《。 本次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各项实】物,指标登记截止时限为!2008《。年12月15日
! 二、切实控【制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人口【增长
—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控制【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不超过】本地:2007年的—水平:;人口的机械—增长:,要严格《按现行政策掌握【,对未经《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批准》而自行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拆迁户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 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把严格控制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相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群众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有针对性地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工程!建设,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这项工作有效【推进
—附件:?1,.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涉及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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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省辖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工程区域图(另附】),
:。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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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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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涉及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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