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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   — 根据—2008年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北京市!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到2009年1【2月31日我—市顺:。利完成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为《下一步?继续衔接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全市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现就土地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  《 一、关于土地总登!记,结束后日常土地登】记问题? 《 ,   《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土地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因此对【。土地总登《记遗漏?或各种原因在总登】记,时未能登记的土地】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应当按照【。初始登记的程—序,办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    【(一)初《始土地?登记不发布通—。告   【。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公》告 《    【1、对历史遗留迄今!尚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进行的初始土地【登记对权属审查【结果必须《公告公告《应在权属审》核后进行公告期限】。为1:5天公告内容—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执行;  】  《 2、通过土地征收!、招拍挂、》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且四邻指》界无争议的可—以不进行公》告 ?    【 (:三,)土地总登记与【日常土?地登记?衔接问题  !  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我?市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土地登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并!做,好与土地总登记【工作的衔接确保土】地登记的全覆盖 !    》 : (:四)关于《"划拨决定书"【问,题 ?。    — 1、2008年!7月1日前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使,用至:。今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不需提!交"划拨决定—书"日常土地登记时!可根据地《籍调:查成果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使用权类《型栏填写"划—拨": ?    — 2、200—8年7月1》日起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取得?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时应向—土,地登记部门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权—利类型栏填写"划拨!。", :   《 : , 3、涉及》划拨用地目录范【围以外的用》地应按现行》的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再进行土地登记!   【 (五)【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登记问题 —    — , 1、对尚—未办理过《登记发证手续的【中央党政、企事业单!位以及军《队、武警单位—无偿利用国有土地】所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保障性职【工住宅用《房项目在土地初【。始登记?时经土?地审核权属》清晰、四《。邻无争议的》用地可先《以宗地整《体按划拨《方,式统一办理初始登】记,发证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填写为"城镇住宅】用地"并在》土地:证书"备注》。栏"注明《"土:地登记范围内—的非住?宅部:。分按照规定》应当有?。偿,使用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办理上述【部分:用地:的土地登记发证手】续"等内容 】    上】述项目竣《工后土地权利人应】按用途进行分—。割登记由土》地登记部门对用地内!所属非住宅配—套设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可》按划拨方式》直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属于应当【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由】用地单位办理—。现状出?让手续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其中:的,配套教育《设施、卫生设施等】非营利性配套—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后《。。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 2、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回迁住房项目中的!经营性?。配套设施应当—在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 ?(六)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认定的问题—。 ?。    》 保留划》拨五年的《国有企业用地在五年!保留期限届满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    — 二、关于农—村,。地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涉及我市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总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开展实—施 《  :  三、》关,。于在日常土地—登记中进一步加强土!地注销登记和收回】土地:。权利:证书工作的问题 】    — (一)加【。强对原土地》权利证书管理工作 !    】 各分局应》当积极?开展对?原,。有发证土地情—况和:档案的?。清理整顿对》经现场核实土—地权利已经发生变】化按照?法律规定《原,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收回但至】。今尚未及时收回注销!的各分局《应当即时通知—原土:地权利证书持—有人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原土?地证书拒不配合【的各分局《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土地《注销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收回:问题的?通知:(京国土籍[20】09]259号)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1、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 ,   ?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    — 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 3》、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持原土》地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 ? 4、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期通知相关权利人!持有关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 (》二)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土地注?销登记的问题 】。    》 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各分【局地籍管理部门和征!地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联系沟通》情况在征地工作启】动前首先由地籍【管理部门《核实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已发证情》况待征地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及时:通知原土地》权利:人,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各】分局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  : (三—)关于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注销登【记的问题 —    【 因储?备土地、城市建设】改造等原《因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重新划拨、—出让的各分局在办理!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手》续时应当对用—地范围内原土地【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已》经完:成补偿安置》的应当同时通知原】土地权利人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    全】。市,土地:储,备机构应《按照储备开发—项目计划积极—推进根据政府储备土!地登:记暂行办法(京【国土法[2007]!673号)的规定】尽快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手续补齐已办!理土地登记所需【材料对于《。储备开发项》目范围内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权利证?。书的在办理储—。备,土地:使用证时各》区(县)分局应及时!对原:土地登记结果进行变!更或注销并依法【收回原土地权利【证书已办理的—。储,备土地证书使用期】限届满的储备机构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延期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    — 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储备开发项目在【储备开发《项目入市后储备机构!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各分局应抓】。紧办理储备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收回注销或变【更登记工作 【    【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注销!登记:问,题 ?    对!利用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分》。局应:当与房屋管理部【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在房屋销售!完毕后各分》局应当及《时,通知开发《企,业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 四、—关于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问题《   —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的通?知(京国《土籍[201—0]17《4,号)规?定从今年起建立土】。。地登记规范》性检:查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土地!登记规范性检查(逢!双年:进行:。。)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 (一)【依法确?权登记的情况 】   《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有无违规登》记行为?等;:   — , (二)土【地,登记: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 《是否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土地登记的—主要:包括 ?    — 1、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 :。 2、《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    3、!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 : 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土地登》记审核的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在岗:人员数及岗位分【工,情况(有无未持【证上岗人员数)【;  —  4、"】。五不登记"执行【情况   】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过者正》在处理的《;,  》 ,。 (3)【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 】。  : 《(4:)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   ? (5)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 5、原【。土地使用权人已灭】失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  《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 土地登》记注销后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并经公告后废—止    】 (三)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    !是否严格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事】项规定的程序—、内容等《办理土地登记; 】。    】 , (四)土地—登记表格应用情况】和土地证书的保管 ! ?   ? ,。 :是否起用新版土地】登记:表格表格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齐全不同】的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  空—白土地?证书设专《人保管建立领用帐】簿(土地证号与国土!部监制号相对应【),;废:证的管理情况; 】 , ,    《 (《五)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的情况 【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机关是?否为市国土资源局各!国土分局;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是否?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一致;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各分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理 ! ,。   (【六)土地登记资【料管理及《应,用情况 —   ? , 土地》登,记资:料,是否归?档齐全?妥善保?管;土地登》记资料是否按规【定公开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是否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收储、供地以及土!地流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七!)有关土地抵押登】记的情况《有无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 (《八)有无土》地登记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诉《讼并败诉及》行政赔偿的情况;】 : :   (九)!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 有》无完:善,的内部制度是否建立!土地登记岗》位责任制等; !   ? (十)累计!统计历年土地登记】(,含土地抵押)发【证情:况(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并列表格—详细:说,明,鉴于各分局》情况不同请自行设】计)    !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军》产、涉密产、央产、!出转让、划》拨、城镇住房—用地、?城市私房院》。。等)、?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等《情,况; 》    》 土地总登记【完成情况(完—成比例数《。)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数据);】    ! 办理储备》土地:登记情况(发证、】抵押、贷款数据);!  》  《 (十?一)土?地,登记工作中使用测】绘,队伍:情况(队伍》名称、资质、人数】等,) 《 ,   市【。局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另行下?发北京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请各分局按照上述检!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五,。、各分局在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 :   二》Ο一Ο年十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