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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 《    — 根据2008【年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北京市?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到2?009年12—月31日《我市顺利完成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为下一—步继续衔接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全市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现就土地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关于土!地,总登记?结束后日常土—地登记问题 —    】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土地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因此》对土地总登记遗漏或!各种原?因在:总登记时未能登【记的土地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应当按照初始!登记的程序办—。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    !(一)?初始土地登》记不发布通告 】    —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公告【。    】 1、对历—史遗留迄今尚—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进行的初—始土地登记对权属审!查结果必《须公告公告》应在权属审核—后进行公《告期限为《15天公告》内容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执行?;,    【 ?2、通过土》地,征收、招拍》挂,、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且四邻指界】无争议的可以不【进行公告 】   (三)!土,地总登记与日—常土地登记衔接【问题 》    【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我市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土地登?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并做!好与:土地:总登记工《作的衔接确保土地登!。记的全覆《盖 《    》 (四)关于"划!拨,决定书"问题 【    — 1、》2008年7—月1:日前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使用至今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不】需提交"划拨决定】书,"日:常土地登记时可【根据:地,籍调查成果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使用权!类,型栏填写"划拨【" 》  : 2、200!8年7月《1日:起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取》得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时应】向,。土地登?记部门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权利类】型栏填写"划—拨" 》    《 3、涉—及划拨?用地目录范》围以外的用》地应按现行的—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再进行》土地登记 】。    《 (五)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登记问!题 《  : , 1、对尚】未办理过《登记发证手》续的中央党》政、企事业》单位以及军队—、武:警单:位无偿利用国有土】地所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保障性职工住宅用】房项目在土地—初始登记时经—土地审?。核权属清晰》、,。四邻无?争议的用地可—先以宗地《整体按划拨方式统一!。办理初始登记发证】。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填写为"城镇【。住宅用地"并在土】地证书"《备注栏"注明"土】地登记范围内的非住!宅,部分按照规定应当有!偿使用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办理上《述部分用地的土【地登记发证》手续"?等内容 《 ? ,  上述【项,目竣工后土地权利人!应按用途进行—分割登记由》土地登记部门—对用地内所属—非住宅配套设—施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可按划?拨,方式直?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属,于应当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由用地单位办!理现状出让手续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其中的《配套教?育设施、卫》生设施等非》营利性?配,套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后?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2、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回迁住房项【目中的?经,营性:。配套设施应当在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    》 (六)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认!定的问题 【。 ,   —保留划拨五年的国】有企业用地在五年保!留期:。限届满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 二、关于农村地】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 ,   》 涉及我市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总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开展实施 】   ? ,三、关于在日常土】地,。登记中进《一步:加强土地注》。销登记和《。收回土地权利证书工!作的:问题 》    (一!。)加强对原》土地权利证书—管理工作 》   》 各》分局应当积极—开展对?原有发证《土地情况和档—案的:清理整顿对经现场核!。实土地?权利已经发生—变化:按照法?律规:定原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收回但至今—尚,未及:时,收回注销的各分【局应:当,。。即时通?知原土地权利—证书持有人》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原土地证书拒不!。配合:的各分?局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土地—注销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收回问题》的通知(京国土籍】[2009》],25:9号)?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1、!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    《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   ?。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  :  ?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 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  :  》。3、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持原》土地: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 4、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期!。通知相关《权,利人持有关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    《 (二)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土】地,注销登记的》问题 》 ,   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各,分局地籍管理部门和!征地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联系沟通】情况在征地工作启】动前首先《由地籍管理部—门核:。实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已发【证情况待《征地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及时通《知,原土地权《利,人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各分!局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三)关于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注《销登记的问题—  》  因储【。备土地、城市建【设改造等原因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重—新划拨、出让的各分!局在办理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手续时应当对用地】范围内原土》地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已经完成补偿安置的!应,当同时通知原—土地权利人》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 《全市土地储备机构】。应按:照储备开发项目【。计划积极推进根【据政:府储:备土地登记暂行办法!(,京国土法《[2007]6【。7,3号)的规定—尽,快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手?续补齐已办理土地登!。记所:需材料对于》储备开发项目范围】。内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权利证【书的在办理》储,备土地使《用证时?各,区(县)分局—应及时对原土地【登记结果进行变更】或,。注销并依法收回原土!地权利?证书:已办理的储》备土地证书使用【期限届满《的储备机构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延期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  《  《 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储备开发项!目在储备开发—项目入市后储备机构!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各分局应抓紧办理储!备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收回注!销或变?更登记工作》 :。    —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注,销,登记问题 【    对利!用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分局应当】与房屋管《理部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在房?屋销售完毕后各分局!应当及?时通知开发企业【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拒不:配,合的可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直接?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公告证书作》废    ! 四、《关于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问题 【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的通知《。。(京国?土籍[2010【]17?4号)规定从今年】。起建立?土,地登记规范性检查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土地—登记规范性检查(】逢双年进行)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    】(一)依法确—权,登记的情况 — :    》。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有无!违规登?记,行为等; 【    (二!)土地登记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  ?。  : 是否》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土地登—记的主要包括 】    【 1、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  ? :2、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 3、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土地登记审核的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在岗人员数及岗位!分工情况(有无【未持证上岗人员数】);: ?    【4、"?五不登记"执行情况! ? ,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过者?正在处理的》;    ! (3)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 》    — (4)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   (5】)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   5、】原土:地使用权人已—灭失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  ?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  :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  》土,地登记注《销后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并—经公告?后废止   ! (三)【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  ? , 是否严格】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事项规定【。。的,程序、?内容等办理土—地登记; —    【 , ,(四)土地登记表格!应用情况和》土地证?书的保管 【    《 ?是否起?用新:版土地登记》表格表格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齐全不!同的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  ? , 空白土地证—书设专人保管建立】。领用帐簿(土地证】号与国?土部监制《号相对?应);废证的管【理,情况; 》 ,    —。 (五)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的情况 】   ?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机【关是否为《市国土资源》局各国土分局;【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是否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一致》;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各分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办理  ! , ? (六)土地—。。登记资料管理及应用!情况:    【 : 土地登记》资料是否《归档齐全妥善保管;!土地登记资》料是否按规定公开】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是否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收储—、供地以及土地【流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七)有《关土地抵押登记的情!况有无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   》 (八)有】。。无土地登《记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诉讼并败《诉及行政赔》偿的情况; —   》 《(九)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    有!无完善的内》部制度是否建立【土地登记《岗,位责任制等; 】 ,    《 (十)累计】。统计历年土地登记(!含土:地抵押)发证—情况(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并列表格详细—说明鉴于各分局情】况不同请自行设计)! ,   》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军产、!涉密产、央产、【出转让、《划拨、城镇住—房用地、城市私房院!等,)、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等情况;— ,    — 土地总—登记完成情况—(完成比例》数,)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数,据,); —   办【理,储,备土地登记情况(发!证、抵押、贷款数据!);  【  (十【一)土地登记工作中!使用测绘《。队伍情况(》队伍:名称、?资质、人《。数等)?    【 市局》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另行下发!北京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请各分局按照上述检!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 五、各分局在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   二【Ο,一Ο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