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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市、区(】县)两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和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Titl《eEnd《-,-> 】 , 京建发〔2】013〕10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巩固!中央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和施工许可!管理市、区(县【)两级分《工,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强化监管》的原则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决定】明确:市、区(县)两级建!设监管部门分—级管理的工程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具体》实施区、县级—审核立项(含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市属【。单位、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及超高》层建筑除《外)的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审批《工,作 : :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昌:平区未来科技—城、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通州新城【“一:核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内的建设《工程以及集中建设】的政策?。性住房?(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集资【建房项目除外—)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专:项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项目除外)》项,目以及经《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项目分别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实施?监管: :   三、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对?所辖项目实施监管】 ,  ? 1、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管事项 —   2、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监:理和重要《材料设备招标备案、!施工许可审批—等手续?必须:在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监》。管交易平台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项目审批综合】。办公平台《上操作运《行不得在《系统外违规》操作:   3、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做好《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的配【置,和岗位培训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工作 】   4、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管理《。、保存?以及保密工作;【建立专门《的,档案:室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保密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   5、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施工许可【审批、?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履约检查、》资质管理《等方面的联动形成】立体监督体系发挥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工—程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6、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区(县)》住建委做出的审批及!其他监督管理事项进!行指导、《检查对违反施工许】可审批?和招投标监管等【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收回相【关区(?县)招标投标—和施工许可管理权 !   四、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平,台,接入到市、区(县)!监察局电子》行政监察《系统:接,受市、?。区(县)监察局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时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3年2月—20日起施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此前实施!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3年2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