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反应器制造和检验
4.4.1 反应器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 4709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4.4.2 不锈钢复合钢板级别的选择,宜为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JB 4733中的B1级,不得低于B2级,应逐张进行100%超声波探伤复验,并应结合剪切强度及表面状况做复查,且应在检查合格后使用。
4.4.3 制造反应器主要零件的锻件级别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 4726和《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JB 4728中规定的Ⅲ级,主轴锻件级别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水压机上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B/T 9178.1中的Ⅰ级、《锤上自由锻件》JB/T 4385.1中的Ⅰ级。
4.4.4 反应器筒体焊后,应对A、B类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查,射线探伤Ⅱ级合格,C、D类焊缝应做100%无损探伤检查,渗透或磁粉探伤Ⅰ级合格。合格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的有关规定。
4.4.5 对反应器筒体内壁、内件表面,应做抛光处理,粗糙度级别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表面粗糙度参数及数值》GB/T 1031中的Ra6.3。
4.4.6 筒体和夹套在制作完成后,应按要求做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对夹套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HG 20584-1998附录A的B法做氨检漏试验。需要时,对筒体和夹套可进行氦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4.4.7 反应器内的加热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 13296的有关规定,并应逐根做液压试验。反应器制造厂应进行复验,复验率不得少于5%。盘管的对接焊缝应做100%射线探伤,在盘制盘管后,再做100%渗透探伤检查。盘管制作完成后,应做气压试验和氨检漏,需要时可做浸水试漏或氦检漏。对列管式加热管设计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壳式换热器》GB 151的有关规定。
4.4.8 反应器在出厂前或使用前,应在夹套等加热腔和盘管中充入热媒(液相或气相),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做热态试验。热态试验后应对反应器内、外表面进行检查,如发现或怀疑有热媒泄漏,在做气密性试验时,应对疑点做详细检查并修复,修复后应再重复做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后,宜再进行氦检漏。
4.4.9 真空操作的反应器在出厂前或使用前,应先后做冷态、热态真空泄漏试验。热态真空泄漏试验应在冷态真空泄漏试验合格后进行。达到所要求的真空度后的试验持续时间,冷态下应为12h,热态下应为8h。真空泄漏试验的泄漏率应达到专有技术的要求值,达不到要求时,宜采用氦检漏查找泄漏点,并做处理后重复试验直至达标。真空泄漏率应按下式计算:
4.4.10 反应器制造完毕,应清理干净其内部。碳钢外表面在喷砂除锈后,应涂耐热在350℃以上的高温漆,不锈钢表面应做酸洗钝化处理。
4.4.11 容器的压力试验、致密性试验的种类要求、方法、压力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和《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 473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