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