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8-2011 建标库

5.4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5.4.1  模拟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可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应符合表5.4.1-1的规定。

表5.4.1-1  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

2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项目应符合表5.4.1-2的规定。

表5.4.1-2  主观评价项目

3  图像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

5.4.2  模拟电视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观评价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2  主观评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视器,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400线。

3  观看距离应为监视器屏面高度的4倍~6倍,光线柔和。

4  评价人员不应少于5名,可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5.4.3  数字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其评分分级和相应的图像损伤的主观评价应符合表5.4.3-1的规定。

表5.4.3-1  五级损伤标准

2  数字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项目应按表5.4.3-2的规定。

表5.4.3-2  主观评价项目

3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数字图像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

5.4.4  数字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方法宜采取单刺激法。

2  主观评价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3  主观评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监视器。

4  观看距离应为监视器屏面高度的4倍~6倍,光线柔和。

5  评价人员不应少于5名,可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