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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 :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治地质灾》。。。害的有关要求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不当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政府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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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甘肃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省旅游—局、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 , ,。 :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分析结果和实【。时灾害信息;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和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开》展灾害调查提出【救灾建议
— 》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重要【设施、?对象的保护等;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 省民政厅—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发放应急救济【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外介】绍地质灾《。害灾情;《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援助捐款总金额!呼,吁并接受援助
! ,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资,。金保:证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省建!设厅负责对》灾区城建系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指—导,
省交!通厅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及有关设施【并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省】水利厅负责检查监】测水利工程损—坏情:况组织?开展水库等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抢修损坏【的水:利工程及时为灾区提!供较好的《生活用水水》源
【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 省气【象局负责引发地【质灾害?气象要素的》连续监测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尤其是!。短时强?降水监测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以及—灾害预防
— 省—地震局负《责,灾区地?震趋势预测及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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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省级机构】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 预测预报
】第七条?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的方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气象部门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监测:。研究等工《作
第八条【 各县区市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群众:主动预防地质灾害每!年汛期前县区市有关!部门应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要对每个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监测明确监】测项目?和监测人员以及发】现险情后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
—第九条 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地质科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治理的?科研工作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群测:群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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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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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Ⅱ级—(重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 (三)Ⅲ级(【。。较重)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 (四)Ⅳ级—(一般?)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县区!市政府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当地县—区市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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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基本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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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地质灾害信息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初—。步确:定灾害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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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抢】险准备工作》
《 疏散危险区】群众调?查遇难?。者人数、身份和大致!方位为抢救灾区群众!提供依据;》调,集,挖掘机、《。推土机?等救援设备组织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组织专家组调查!灾害:原因、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避灾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 (二—),抢险
《 《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抢险队伍开展以营!。救被困人《。员为:主的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煤气、输!油、输水《。管线和输电线路的保!护
(!三):灾民临?时安置
》 ? 当地政》府和现场指挥部要尽!快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拨出:足够资?金及时解决》群,众,吃,、穿、住《、医疗以及灾后防疫!等问题确保群众不挨!饿、不受冻》灾区不发生传染【性疫情
》 ?。 (四)在确认】已,找到全部遇难人员】。或,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后经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抢险救灾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救灾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灾害或救灾!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
【。 (二》)省:。民政厅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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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省卫生厅负【责做好现《。场消毒、疫》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 第十六条 对拟】。重建的居民点—要由:。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将居民点—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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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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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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