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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甘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治地质?灾害的有关要求【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不》当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政府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甘肃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省》旅游局、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分析结果和实时】灾,害信:。。息;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和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开展灾害【调查:提出救灾建议 !   ? 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重!要设:施、对象的保护等;!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  :   省民政厅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发放应】急救济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外介绍地【质灾害灾情;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援?助捐款总金额呼吁并!接受援助  】。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资】。金保证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省!建设厅?负责对灾区》城建系?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指导 【    省交通厅】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及?有关:设施并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  ?   ?省,水利厅?负责:检查监测水利工程损!坏情况组织》开,展水库等《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抢修《损坏的水利工程及时!为,灾区提供较好的生】活用水水源 【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  :   省气象局负】责引发地质灾害气】象,要素的连续监测【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尤其《。是短时强降水监【测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以及灾害】预,防, ?    省地—震局负责灾》区地震趋势预测【及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 第六条 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省级机!构,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 预?测预报 —第七条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的方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气?象部门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监测研究等【工作 第八条 !各,县,区市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群众主动预防地【质灾害每《年汛期前县区—市,有关部门应》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要对每》个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监测!明确监测项目和【监测人员以》及发现险情后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 : 第九条》 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地质科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治理的科《。研工作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群测群防工作 】 ,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     【(一)?Ⅰ级(?。特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   (二)Ⅱ级(!重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Ⅲ级(较重)】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 ,    (四)【Ⅳ级(一般)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县区【市政:府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当地县区!市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情况 第!十四条 《基本应急程序 【  ?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地质《灾害信息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初《步确定灾害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 :  :  (一)抢—险准备?工作 《。 ,    疏散危险区!群众调查遇难者人】数,、身份和大致方【位为抢救灾》区群众提供依据【;调:集挖掘机《、推土?机等救援设备组织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组织专【家组调查《灾害原?因、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避灾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 (:二)抢险 【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抢?险队伍开展以—营救被困人员为主的!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煤气、输油、输水管!线和输电线路—的保护  【   (三》),灾民临时《安置  —   当地政府和现!场指挥部要尽快【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拨出足!够资金及《。时解决群众吃—、穿:、住、医疗》以及灾后防》疫等问题《确保群众不挨饿【、不受冻《灾区不?发,生,传染性疫情 —     —(四)在确》认已找到全部遇难】。人员或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后经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置 】 第:十五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   ?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抢》险救灾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救灾》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灾害或】救,。灾,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 【     (—二)省民政厅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    (》三)省卫生》厅负责?做好:现场消毒、疫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 第十?六条 对《拟重建的居》民点要由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将居民点《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