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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治》地质灾害的》有关要?求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不《当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政府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条 成立】甘肃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省旅!游局、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分析:结果和实时灾害【信息;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和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开展!。灾害调查提出—救灾建议 —    《 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重要设施、对象的】保,护等;?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   《。  省?民政厅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发放应急救》济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外介《绍地:质灾害?灾情;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援助捐款总【金额呼吁《。并接受?援助 》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资金!保证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 ,    《 省建设《厅负责?对,灾区城建系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指导【 :     省交通厅!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及有关设施】并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 省水利《厅负责检查监—测水利?工程损坏《。情况组织开展—水库等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抢修损坏的水利工!程及时为灾》区提供较好》的生活用水水—源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    省气象局】负责引发地质灾害气!象要素的连续监测】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尤】其是短时强降水监】测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以及灾?害预防   】  省地震局负责】灾区地震趋势—。。预测及?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 【第,六条 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省级机构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 预测预报 ! 第七条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的方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气》象部门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监测:研究等工作 第!八条 各县区市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群众主动预【防地质灾害每年汛期!前县区市《有关部门应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要对每个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监测明确监测项!目,和监测人员》以及发现险情—后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 《 第九条 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地质《科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治理的!科研工作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群测群防》工,。作 ?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 (一)Ⅰ》级,(特: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  (?二):Ⅱ,。。级(重?。。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Ⅲ级》(较重)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 :    (四)【Ⅳ级(一《般)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县?区市政府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当地?县区市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情况 第十【四条 基本应急【程序 ?。    》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地质?灾害信息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初步确定灾【害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  :。 ,。 (一)抢险准备工!作 :  ?   ?疏散危?险区群众调查遇难】者,人数、身份和大致】方位:为,抢救灾?区群:众提供依《据;调集《挖掘机、推土机等】救援设备组》织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组织专家《组调查灾害原因【、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避灾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 (二)抢险 】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抢险队伍开》展,以营救被《。困人员?为主的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煤气、—输油、输水管线和输!电线路的保护 【     (三)!灾,民,临时安置  】  : 当:地,政府和现场指—挥部要尽快》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拨出足够资!金及时解决群众吃、!穿、住、医疗—以及:灾后:防疫等问题确保群众!不挨:饿、不受冻灾区不】发生传?染性疫?情   —。  :(四)在确认已找到!全部遇难人》员或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后经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 第五章 后期【处置 《 第十五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抢险》救灾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救灾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灾害—或救灾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  【   (二》)省民政厅》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    (三—)省卫生厅负责做】好现场?消毒:、,疫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 , ,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 第十六条 对拟】。重建的居民》。点要由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将居民点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