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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政办发〔》2005〕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治地质灾害的!有关要求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不:当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政府》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条 —。成立甘肃《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省旅游?局、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 ,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分析结果!和实:时灾害信息;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和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开展灾害调查!提出救?灾建议?     【省公安?厅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重要设施、【对象的?保护等;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    省民政【。厅,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发!放应急救《济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外介绍地质灾—害灾情;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援助捐款总金额【呼吁并接受援助 !    《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资金保证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 省建设厅负—责对灾区城》建系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指导 !     省交通厅!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及有关设施》并,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   省水利厅【负责检查监》测水利工程》损坏:情况组织开展水【库等: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抢,修损坏的水利—工程及时为灾区提供!较好的?生活用水水源 【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  省气象局负责引!发地质灾《害,气象要素的连续监】测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尤—。其,是短时强降》。水监测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以及灾害预防】     省】地震局负责灾区地震!。趋势预测及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 第六条 !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省级机构】相适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 预:测预报 —第七条?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的?方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气象》部门: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监测研究》等工作? , 第八条 各县区!市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群众主动【预防地质灾害每年】汛期前县《区市有?关部门应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要?对,每个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监测明】确监测项目和监测人!员以及发现险情后】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 —。 第九条 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地质【科研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治理的—。科研工作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群测群防工作— :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    》 (一)Ⅰ级(【特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 ,。。     (二【)Ⅱ级?(重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Ⅲ级(较—。重)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  (四)Ⅳ级(】一般)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县区市政》府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当地县区市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情况 《 第十四《条 基本应急程【序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地质灾害信息—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初步确定》灾害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抢险准备工作 】。 ,。     疏散【危险区群众调查遇】难者人?数、身份和大致方】位为抢救灾区群众提!供依据;调集—挖掘:机、推土机等—救援设备《组织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组织专家组调查灾】。害,原因、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避!灾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 ,   ?  (二)》抢险 《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抢险队!伍开展以《营救被?困人员为主的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煤气、输油、!输水管线和输电线路!的保:护     (!三):灾民临时安置 】     当地政】府和:现场指挥部要尽快】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拨出足够资金—及时解决《群众吃、穿》、,。住、医疗《以及灾后防》疫等问?题确保群众不挨饿】、不受?。冻灾区不发》生,传染性疫《情 ?     (四【)在确?认已找到全部遇难人!员或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后经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抢险救灾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救灾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灾害:或救灾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   》  (二)省民【政厅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 (:三)省卫生厅负【责做好现场消—。毒、疫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  :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 , 第十六条 对拟重!建的居民《点要由专业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将居民?点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