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矿产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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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颁?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4年—。08月0《3日
实施日【期1994年08】月0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储】量管理充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矿山【设计和矿产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储,量,是投入资金探明的矿!产资源矿《产储:量管:理,实行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方针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开采】、破:坏和浪费矿产—储量
第四—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矿产储量管!理进行矿产储量【的审批、《统计、分析和注【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协》助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对《与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的?矿产储量进行管理】;矿山企业负责本企!业的矿产储》量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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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矿产储量的审批
!第六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审批【全省以?下列矿产勘查—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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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一般大型、中!型、小型矿》床勘查?储量报告;
! , ,(二)供中型、【小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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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作为矿山和地【下水:水源地项《目建议书使》用,的详查地质报告;】
(四)!已批准的《报告由于工业指【标的改?变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矿产!和地下?水储:量重:大变化而重新—编制的报告;
】 (五)供】矿山、地下水水源】地改建或者扩建设计!使用的补《充勘:探报告;
》
(—六,),。与原批?准储量变化较大【的矿山基建》和生产勘探储量报】告;
》 , (七)》矿山闭坑储量注销报!。告,。
—勘查储量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和地下水】。水源地设计建—设,的依据
第七条】 报送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审批的矿产》勘查储量报告应当】资料齐全并》有以下附件》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任务书或者使用单】位的委?托书或者与使用单位!签定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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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查主管【部门:确认该报《告可以提交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审批的审查【意见:书,;
《 (三)国【家或:者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储量《计算工业指标及设计!部门推荐工业指标时!的技术?经济研究论》。。证报告;
! (四)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研究》报告;
【 (五《)其:他有关?专项研究报告—
第八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对储【量计算工业指—标的制定和变—更进行监督地—。质勘:。查单:位,和工:业部门对工业指【标有争议时由—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裁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产勘!查储量报《告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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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矿床内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未作?。综合评价和储量计】算的;
】 ,(,二)勘查工作—质量不合格或—者控制程度不足需】要补做?工作的;
【 (三)工业】指标有重大问题的】;
— (:四)矿?产勘查储量报告需】要作重大修改、补】充未:按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完成的
第十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审批报《告必:须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在:审,查矿产勘查储—。量报告时《应,当邀请工《业主管?部门、生产》。部门、设计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审查意见【。书,
地【质勘查单位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必须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按—规定的期限报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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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收到矿—产勘查储《量报告后应当—在六:个月内批复
第十!三条 矿产勘—查储量报告未经【批准设计部》门不:得进行?设计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第十四条《 供:进一:步勘查工作使用的普!查、详查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由地质勘】查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单位《应将其中的矿—产储量?报,省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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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矿产储】量的管理
—第,十,。。。五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省矿产储量》的形势和变化—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矿山和》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利用的新【增储量年报提—供有关部《门应用?
:第十六?条 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参与矿山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的审批对—储量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已经!形成或者《即将形成的矿产储量!的非正?常,损失应当提出矿产】储,量,非正:常,损,失注销报告由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注销【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由于—矿产储量的枯—。。竭要:。求闭坑时必》须事先提出闭坑储】量注销报告》经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批准注】销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予以闭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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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矿产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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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矿—山企业矿产》储,量管理工作;
】 ? (二)负责本【地区: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国有矿山划出的边!缘矿产、《矿山闭坑《后的:。残留:矿体及?不具备设计条—件,的小矿的储量—管理工作;
【 : (三《)负责汇总本地区矿!产储量的《利用、损失、保有等!资料;?
》 ,(四)?办理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委,托,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在】矿产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 (《一)对所《属矿山企业》矿产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二)《负,责,审查:矿产储?量的正常核减;
! (三)【对所属?。矿山:企业基建《、生产勘《探中所?探求的储量与—原批准储量》相对误差特大型【矿床小于5%、大型!矿床:小于5?-1:。0%、中型矿床【。小于10《-20%、小型【矿床小于《20-30%的报】告负责?审查将审查意见报】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备:案对:储量变化大于上【。述相对误差的储量报!告,提出审查《意见:报,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审批:;
(四!)负责汇《总本部?门管理的《矿,产储量利用、损失】、保有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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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矿山《企业在本企业矿产】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 ,(一)负责矿产【储量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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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做》好,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产储—量级别为开采—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提》出生产勘探》。报,告;
(!三):做好矿产《。。储量的?核减负责提出矿产储!量的非正常损—失注销报《告,和闭坑?储量注销报告—;
? (四)负】责统:计、:编报矿产储量的利】用、损?。失、:。保有等资料每年向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作】出,报,告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矿产《勘查储量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的: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矿产储】量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储【量,破坏的依照刑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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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矿产勘查储量!报告未?经批:准擅自设计利—用的责?令设计单位停止设计!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设计单位和设计【委托单位分别处【以设计费用5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负责批】准矿山设计方案的】主管部?门擅自放《弃经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批准《的,矿产储量不做—开采设计利用的责令!其设计利《用并对批准矿—山设计方案》的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矿山企【业造成矿产储量非】正常损失未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的》处,以相:当于矿产储量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未经注销》储量擅自《闭坑的责令其—补,办矿:。产储量注销手—续;造成矿》产储量损《失的处以相当—。于矿产储《。量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的处罚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执行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的处罚】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执行
—第二十八《条 虚报、瞒报、】拒,报矿产储量的利用、!损失、?。保有等统计资料的由!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据实补报《并依据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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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矿产储量审批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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