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