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供【用电设施的》拆,除
1】3.:0.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拆除应—按已批准的》拆除方?案进行
【
13.0.2】 , 在:。拆除:前被拆除部分应【与带电部《分在电气上进行【可靠断开、》隔离应?悬挂警示牌并应【在被拆除侧挂临【。时接地线或投接地】刀,闸
13!.0.3 拆【除前应确《保电容器已》进行有效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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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在【拆,除临近带《电部:分的供?用电设?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应设隔离—防护设施
【。
13》.0.5《 拆除工作—应从电源侧》开始
【
1:3.0.6 在临!近带电部分》的应拆除设备拆除后!应,。立,即,对拆除?处,带,电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进行电气安》全,防护
1!3.0.7 —。。 在拆除容易与运行!线路混淆的电力线】路时应在转弯处和】直线段分段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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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拆除过程中】应避免?对设:备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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