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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易燃?、易爆?环,境
11!.2.1《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隔爆型其电气控制!设备应安装在安全的!隔离墙外《。或与该区《域有:一定安全距离—的配电?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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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应:采用阻燃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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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用电设备检—修,。或更:换工作时《必须断开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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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当—区域内装有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当区:域内无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活?动,的金属门应》。和门框用铜质软导】线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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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 施工现场配置【的施工用《氧气、乙炔管道应】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5《0m处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相邻平行管道之间】应每隔20》m用金属线》相互连接管道—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11.2.6 易!燃、易?爆环境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以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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