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易!燃、易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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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隔—爆型其电气》控制设备应安装在】安全的隔《离墙外或《与该区域有》一定安全距》离的配电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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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应采用阻燃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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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用电设备检修或!。更换:工作时必《须断开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1.2《.4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当区:域内装有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当区域!。内无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活动的【金,。属门应和《门框用铜质软导线】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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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 ,施工现场配》置,的施工用《。氧气、乙炔》。管道应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50m—处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相邻平!行管道之间》应每隔20m用【金属:线相:互连接管道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11.2.6 【 易燃、易》爆环境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以【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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