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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 (19—89年3月》28日甘政发〔19!89〕46》号文发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号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我省境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为大城市五角至【三元 》     (二)】天水:。市(秦城区、北【道区)?为中:。等城市四角至二【元 ?。   《  (三《)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酒泉市!、玉门?市、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武威市、张】掖市、西峰市、【平凉:市、:敦煌市、临》夏,市为小城市三角至一!元 ?   ?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包括甘【肃矿区)二角至【八角 ? 第四条 —根据:市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我省部】分,县城及县辖建—。制镇(县《城名单附后》)可按规《定的最低税额降低百!分之三十执行 】     其他县】辖建制镇是否比照】执,行,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 根】据条例和国家税务】局对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收范围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第三条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批后执行审批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地税局负责 ! 第六《条 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免税者外下—列土地减免或缓征】土地使?用税   】  (一)纳税单位!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诊【疗所、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免》征;    ! (二)社会福利单!位及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     (】三,)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缓征; 【   ? ,(四)免征》土地使用税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用地《免,征;   【  (五)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缓征 第七条】 ,。土地使用税》每年:分两次征收》5,月、11月为—征,收入库期 】    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用于》。。营业:或自行营业占用的】土地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按月—缴纳于次月15【日,前入库 — ,   ? 个人出租》或营:业用土地其土—地使用税可》由当地税务》机关委?托街道办《事处代征按》代,征的税额《付给3%的手续费】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单位不论其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九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甘肃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甘肃省可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县 — :    兰州市【。 ? 】。 皋兰?。县 榆中《县 :     【天水市 【 【 清水县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白银市 — 《 : 《 ,靖远县 会》宁县: 景:泰县   】  庆阳地区 【。。 ? 】华池县 合水县 正!宁县 宁县》。 镇原县《 环县  】   平凉地区 ! ! 崇信县 》。华亭县 泾》川县 灵台县 【静宁县 庄浪县【     】陇南地区 ! — 成县? 文县? 康县 宕昌—县 西和县 —礼县 两当县 徽】县  》   定西地区 】 — : 通渭》县 渭源县 —漳县 岷《县   【  武威地》。区 ! ? 民勤县 古—浪县 天祝藏—族自治?县 :    — 张掖?地区 】 》。。 山丹县《 民乐县 临—泽县 高台县—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 ?    酒》泉地区 》 ? 《 ?金塔县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安西】县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 ,  临夏《回族:。自治洲 ! 临夏县 》和政县 《。永,靖县 广河县— 康乐县《 东乡族自治—。县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   甘《。南藏族自治》。。洲, : 夏河县 !临潭县 卓尼县【 迭部县 》舟曲县 玛曲县 碌!曲,县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