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