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80-2010 建标库

4  连铸车间工艺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炼钢连铸工程设计应采用炼钢炉-炉外精炼-全连铸的基本工艺路线,部分特殊钢种或产品可采用模注工艺。

4.1.2  全连铸车间宜采用铸坯热送工艺。

4.1.3  连铸车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产品方案应包括车间连铸坯产量,生产的钢种及比例,生产铸坯的断面和比例,铸坯定尺长度等。

      2  相关工序主要工艺设备参数应包括炼钢炉型式及座数,平均出钢量,最大出钢量,冶炼周期,以及精炼方式、数量、处理周期等。

4.1.4  全连铸车间设计应根据工厂的轧机组成和产品要求,确定铸坯的产品大纲。铸坯规格应在满足产品要求的前提下简化。

4.1.5  连铸工程设计中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新建连铸机应采取钢包回转台以及双中间罐车等提高连浇炉数的措施。

      2  在线主机设备应采用整体快速更换、离线维修的方式。

      3  必要时应增建钢包精炼炉,或其他具有缓冲功能的精炼装置。

      4  应采用快速更换中间罐操作技术。

      5  应采用中间罐外装浸入式水口快速更换技术。

4.1.6  吊运钢水包及装有钢水和满罐液渣的中间罐时,必须采用铸造级桥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