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乡道路照《明环:境规范?城市景观《照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并与》城乡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照明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
, 市照—明建设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全市—城乡照明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 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照—明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照明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乡照《明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商务、国土!、房屋、林业—和园林?、,。旅游、公安、—科技、信息化等部】门及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同,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城乡照—明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照明建设》、维护和《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照明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照明能《耗、照明实际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从【事城乡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七《条, 城乡新建道路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其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
,
第八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低能耗环保产】品设置城《乡照:明设施?提高城乡照明—的整体水平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市的照明!行业新技术》、新材料《目录并定期更新和对!。外发布
第九条 !。本市对占《用、利用公路进行的!城乡道路照明建设】免收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损害城乡照明【设,施,的行为
!(一)?在城:乡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 : (二)《。向城乡照明设施【射击或者抛掷—物体;?。
》 (三)盗》窃城乡照明设施【;
(】四)在?城乡照?明设施?上堆:放物料、悬挂—除公:益宣传品和灯饰灯】景,外的其他物品;
】
(五)在!城乡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 , (六《)擅自在城乡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公益宣传品和!灯,饰灯:景;
》 (七)擅自在!城乡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
(八)】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利用城乡照明设【施;
— (九)》擅自操作城乡照【明开关设施》或者改?变其运?行方式;
》
? (十)》其,他,可能影响城乡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