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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罗保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琼建科[2—。01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相关措施对满足【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扶持?方式要进行认真核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合理性把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在】许可证备注栏中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以】及获得的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政策扶持!情,。况建设单位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也应载明—太阳:能相关信息(—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版本为?准)  》 三:。、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统一设计中》不得将该部分—内,容推给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严格【审查对缺项或设计】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满足相应太阳能【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有产:品合格?证  《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材料?设备在我省工程中】。的,使用采取备案制【太阳能产品代理单位!或厂:家应填?写备案审请表(【见附件1)》报,我厅备?案 ?  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开发商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未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中】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有关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为,使各级政《府更好地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状况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见附件2)—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汇总、】审核同时报我厅及市!县政府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  : ,   — ,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 ,  : ,    —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科技?、国土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海南地》域条件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建筑应—用产品(系统)的检!测认证、技术—认,定和市场准入办法】定期发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在!我省开展太》阳能系列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    第】九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  : ?   ?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该项目《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享受增》加建筑面积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的补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 第十《三条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是!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纳入》民用建筑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审查范围 【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安装使用 》  《 ,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实施监理 【     【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实施监理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 ?    第【二,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既有建《筑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改》造计:划   【 ,      —     改造计!划应当包括季度、】年度改造总建筑面积!、改:造项目数量及单【体面积、建筑类别】、集热器应用—面积、?总热:水吨位和单位项【。目热水吨《位,、,改造费用、改造起止!时间、选择的技【术方案等基本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每季度—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省政府 —     第!二十:。四条 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的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系统设计》方案不得使用—和实施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三《)向施工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  (】四)对不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房屋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指标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 1日起—实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