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 :省长  罗》保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于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建】科[20《10:]41?号 ?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相关措《施对满足《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扶持》。方式:要进行认《真核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合:理,性,把,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在许—可证备注栏中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以及:获得的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政】策扶持情况建设单位!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也应载明!太阳能相关信息(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版》本为准)   】三,、,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统一】设计中不得将—该部分内容推给【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严格审查《。对缺:项或设计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满足相?应太阳能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有产?品合格证 —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材料设【备在我省工》程中的使用采取【。备案制太阳能产品】代理单位《或厂家应填写—备案审请表(见【附件:1)报我厅》备案   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开发商【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未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中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有关!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七?、为使各级》政府更好《地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状况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见附件2)—。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汇总《、审核同时报—我厅及市县政府【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  ?    》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     —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科技【、国土?。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海南地域条件—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建筑应用产品(】系统)的检测认证、!技术认定和市场准入!。办法定期发》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在我省开展太—。。阳能系列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  第九【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   ?     】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该项目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享受增加—建筑面积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的,补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第十三条—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是?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纳入民用建】筑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审查范围 】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安装【使用: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实!施监理   !   《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     》。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实施监理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信息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 !    第二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既有:建筑: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改造计划 】     》         ! 改造计划—应当包括季度、年度!改造总建筑面—积,、,改造项目《数量及单体面积【、建筑类别、集热器!应用面积《、总热水吨位和单】位项:目热水吨位》、改造费用》、改造起《止时间、选择—的技术方案等基【本内容? :    —。  第二十三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每季【度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省政府 》 :     【 ,第二十四条 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的,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系统设《计,方案不得《使用和?实施 ?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三)向施工》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  《(四)对不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房屋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指标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 1!日起实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