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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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 罗保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于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琼建科[2!01: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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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相关!措施对满《足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扶持方式要进行认真!核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合理【性把: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提高到新的水【平
《 二、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在许可证备注栏【中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以及:获得的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政策扶持情况建设】单位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也应?载明太阳能相关信息!(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版本为准)
!。 , 三、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统一:设,计中:。不得将该部分—内,容推:给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严格审查对缺项】或设计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满足相应《太阳能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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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材料】。设备在我省》工程中?的,使用采取备案制太阳!能产品代理单位或厂!家应填写《备案审请表》(,见附件?。1)报?我厅备案《
: 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开发商—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未《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中?。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有关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七?、为使各级政府更好!地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状况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见附件2)【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汇总、审核【同,时报我厅及》市县:。政府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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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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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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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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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科技、国土】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海南地!域条件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建筑》应用产品(系统)】的检:测认证?、技术认《定和市场准入办法】定期发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在我省开展太阳!能系列?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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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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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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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该项目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享受—增加建筑面积—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的补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 第十三条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是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纳】入,民,用建筑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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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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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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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安装使用 【
》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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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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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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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信息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
— 第二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既【有建筑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改?。造计划 》
!。 【 改:造计划应当包括季】度、年?。。度改造总建筑面积】、改造项目数量及】单体面?积、:建筑类别、集—。热器应用面积、【总热水吨位和单位】项目热水吨位、改造!费用:、改造起《止时间、选》择的技术方》案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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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每季—度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省政府《。
【
第二十四】条, 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的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系统设计方!案不得使用和实施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三)向!施工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 (四)》对不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房!屋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指标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 《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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