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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罗】保,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琼建科[】。201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相关】措施对满足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扶持方【式要进行认真核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合理:性把: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提高到《。。。新的水平 —  :二、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在:许可证备注栏中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以及获得的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政策扶持情况建设单!位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也应载明太阳能相!关信息(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版本?为准) 》  三、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统【一,。设计:中,。不得将该部》分内容?推给: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严格审查《对缺项或设计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满足相应太】阳能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有产!。。品合:格证 《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材!料设备?在我省工《程中的使用采—取备:案制:太阳:能产品?代理单位或》厂家应填写备案【审请表(见附—件1)报我厅—备案 ?   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开发商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未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中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有关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为:。使各级政府更—。好地: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状况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见【。附件2?)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汇总、审核同时报我!厅及市县政府—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      !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   ?      !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科》技,、国:土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海【南地域条件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建筑!应用:产品(系统)—的检:测认证、技术认【定和市场准》入办法定期发—。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在我省开展太阳能!系列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    》 第九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  》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该项目】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享》受增:加建筑面积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的补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    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 第十三《。条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是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纳入民用建筑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审查范!围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    《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安装使》。用   【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实施监理《      !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实》施,监理 《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信息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 】    第二】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既有》建筑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改造计划【。。 《    《   ?       改!。造计划应当包括季度!、,年度改造总建—。筑面积、改造项目数!量及单体面》积、建筑类别、【集热:器应用面积、总热水!吨位:和单位项目热—。水,吨位、改造费—用、改造起止时【间、:选择的技术》方案等基本》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每季度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省《政,府  —   《 第二十》四,条 :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的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系统设计》方案不得使用和【。实施: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三)向!施工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  (《四)对不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房屋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指标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 !1日起实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