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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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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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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 罗保?。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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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科[20》1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层,层把关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相《关措:施,对满足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扶持方式要进行认真!核准: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合理性把我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各市县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在!许可证备注》栏中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以及获得的相应】财政资金补助或【。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政策?扶,持情况建设单—位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也应载《明太:阳能相关信》息,(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版本】为准:)
三—、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统【一设计中不》得将:该,部分内容《推给专业厂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严格《审查对缺《项或设计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满足?相应太阳能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贮《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有】产品:合格证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材料设备在【我省工程中的使用采!取备案制太》阳,能产品代理单位或厂!家应:填写备?案审请表(见—附件1)报我厅【备案
—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开发商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未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中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有关》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为使各?级政:府更好地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状况!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见附件2《)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汇总、审核同!时报:我厅及市县政府【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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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应当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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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第四?条 鼓励《支持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农村住宅】建筑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第五【条 :鼓励将太阳能的其他!应,用方: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领域:。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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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和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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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科技【、国土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海南地域条!件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建筑应用】产品(系统)—的检:测认证?、技术认定和—市场准入办法定【期发: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在我》省开展太阳能系列】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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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第【十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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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别财政补助【资,金,。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投资的30%—~50%具》体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该项目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享受增加建【筑面积?扶持的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的》补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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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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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是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纳入民》用建:筑规划报建》设计方案审》查范:。围
》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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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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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安装使】用 ?
: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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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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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实施监理》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程序;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合格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信息 《 ,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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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既!有建筑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改造【计划
!。 ? 】 改造计划应当包括!季度、年度改造【总,建筑面积、》改造项?目数:量,。及,单体面积、建筑类别!。、,集热器?应,用面积、总热—水,吨位和单《位,项目热水吨位、改】造费用?、改造起《止时间、选择的【技术方案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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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每季度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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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方案的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系统设》。计方案不得使用和】。实施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三)】。向施工单位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 (《四)对不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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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房—屋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型号、规格、标!准、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指标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太阳能》。热,水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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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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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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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 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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