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石:政文审(2012年!60号)
石建】〔2012〕132!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2,日 :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
! ,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施: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遵循 “!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原:则选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 外墙?外保温系统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
第五《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登记管理执行】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规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登记】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表:。;
《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施工资?质(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 , (三》)生产企业授权【销售证明《;
》 (四)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五)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耐候性以及组成【。材,料性能;需委托当】地具备?法定节能检》。。测资质检测单位【;按:申请之日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第六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选择已登记!。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其施!工必须由《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可》以与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外墙外!保温:工程进行承包鼓励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取得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进行—施工承包
— 当》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外墙外保—温施工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相关技术与施—工,标准并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 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D】B13(J》)/T116—。-,20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DB13(【J)T?129-2》011等《。规范标准《
》 (三)应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推广应用目录—以及与我市政策、自!然条件相适应的技术!、工艺、材料未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前应!当,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及备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
— :(二)?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指使施工单位随意!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构成材料!不得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成材料分拆选用【与分包如《需,要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不得》干涉或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工程承包单位确定】后应及时《告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五)工程完工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节能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围护结构】进行检测
第十条! 设:计单位在《。承担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时应《。履,行下列责任》
(【一)应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有完?。整的节?能构造?详图
《 《(二)应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施工方便的以保温!材料生产供应单位】为主体进行》研制、?开发:或销售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与建筑同寿命【的建筑节能结构一】体化技术
》
(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主要保温】材料应优先选—。用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要求的【防火等级《为A级的产品当选用!B,2级以上产品—。时应严格执》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 (四)浆—体保温材《料不宜单独用—于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如用于外墙外保温!的特殊部位时—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五【厘米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建设与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 (二?),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 (三)应》。采用与建《筑节:能设计相同的外墙】外保温构造做—法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经有关《各方确认并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验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工程《施工:前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主要保【温材料的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系统【构,成,材料应依据相—关标准按照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进》行复试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工程施工—前应制?定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对外墙【外保:温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
第十三《条 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三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时应提供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并应通》。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参加—
第?。十五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从业人员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六条 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