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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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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石政文审!。(2012年60】。。号,),
:石建〔201—2〕132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2日 》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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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施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遵循 【“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原则选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
》外墙外?。。保温系统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
】
第五?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登记管理执行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规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登记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表;
—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施:工资质(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生产企业授权销!售证明;
! ,(,四)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 , (五)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耐候性—以,。及组成材料性能;】需委托?当地具备《法定节能检测—资质检测单位;【按申请之日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第六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选!择已登记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其施—。工必须由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可以与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外墙外保】温工程进行承—包,鼓励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取得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进行施工承包
】 : 当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外墙外保》。温施工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相关技术与施工【标准并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 !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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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 (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DB1《3(J?)/T116—-20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DB13(J)!T129-2—011等规范标准】
(【三)应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推广】应用目录以及—与我:市政策?、自然?条件:相适应?。的,技术、工艺、—材料未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前应当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及—备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
》 (二)》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指使施工单【位,随意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构成:。。材料不得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成材料分》拆选用与分》包如:需要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 (三)不得!干涉或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工程承包单位—确定后应及时告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 ,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五)工】。程完工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节能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围护【结构进行《检测
第十—条 设计单》位在承担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时!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应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有完—整的节?。能构造详图
! :(,二)应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施工方便的!以保温材料生产供应!。单位为主《体进行研制、开发】。或销售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与建》筑同寿?。命的建筑节能结构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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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主要保温材料【应优先选用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要求的】防火等级《为A:级,的产品?当选用?B2级以上产品【时应严格执》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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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浆体保温材料【不宜单?独,用于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如用》于外:墙外保温的特—殊部位时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五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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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应履行下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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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建》设与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二)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三)?应采用与建筑节能】设计相同的外墙外保!温构造做法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经《有关各方《确认并?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验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工程施工前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主要保温材料的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系:统构成材料应依据相!关标准按照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进行!复试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 ,(一)工程施—工前应制《定,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对外墙外保—。温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第十三?条 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三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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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时—应提供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并:应通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参加
》第十五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从业人员《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六条 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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