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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石政文审(—20:12年6《0号) 《 石建〔20—12〕1《32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2】日 ?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施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遵循 《“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原则选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  外墙《外,保温系统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 第五【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登记管理执【。行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规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登记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施!工,资,质(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  (三)生产【企业:授权销售证》明;   —  :(四)?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    《 (五)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耐,候性以?及组成材料性能【;需委托当》地具备法定节能【检测资质检》测单位;按申请之日!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第《。六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选?择已登记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其施工必须】由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七条 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可以与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外墙—外保温工《程进行承包鼓—励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取得相应的节能保温!专,项资质进行》施工承包《  ?。   ?当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外墙外保温施工时】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相!关技术与施工—标准并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 【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     》。(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D》B,13(J)/T11!6-20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D》B13(J)T【129?-,。2,。011等规》范标准  —。   ?(三)?。。应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推广应用目录!以及与我《市政策、自然—条件相适应的—技术:、工艺?、,材料未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前应当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鉴定及备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     (【二)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指使施工单位随【意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构?成材料不得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成材料分】拆,。选用与?分包如需要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  (三)》不得干涉或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工:。程承包单位确定【后应:及时告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五)工【程完工?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节能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围护—结构进?行检测 第十条 !设计单位《在承担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时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应: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有完整的节能构【造详:图  《   (《二)应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施工方便的以保温材!料生产供应单位为】主体进行研制、开】发,或销:。售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与建筑】同寿命的建筑节能结!。构一:体化技术  【   (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主要】保温材料应优先选用!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要求的防火等—级,为,A级的产品当选用B!2级以上产品时【应严格?执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 ,    (四)浆体!保温材料《不宜:单独:用于除加气混凝【土,墙体以外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如用于外墙】外保温的《特殊部位时浆体材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得大【于五厘?米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建设—与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 ,(二)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三:)应采用与》建筑节能设》计相同的外墙外【保温构造做法—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经有关各方—确认:并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验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工程施工【前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主要保温材料的】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系统构—成材料应依据相关】标准按照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进行复试《。。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责任 》    (一—)工程施工前应【制定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对外墙《外保温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 第十三《条 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三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时应》提供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并应》通知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参加 》 第十五《条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从业人员《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六条【 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