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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勘探:与取样
】
4.3.【1 勘探手段应以!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和静力触探试【验为主每《个勘探点均应—布置钻孔钻》探工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
,
4.3.2 】当工程?需要时可布置适量的!探,井,和探槽
!4,。.3.3 当需要!查明:隐伏:断层的位置、破【碎,带的宽度《、岩溶发育情—况及水文地》质条件等《时应进行必》要的物探工作
【
,
4.3【.4 ? ,勘,探线应在《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的基础上布】置在对坝体稳定性评!价有:。代表性的地段勘探】线方向?宜垂直坝轴线每个堆!积坝应?在预估稳定性较【差的地?段布置不少于1【条的主要勘探线其】下游端宜达到初期】坝趾下游约30m其!上游端宜达到自坝】顶,起相:当于拟评价坝—高2倍~《3,倍的距离其他勘【探线:的长度可按实际条】。。件,控制
【
4.3.5 】尾矿堆?积坝勘察在》主,坝的勘探线数量不】应少于3条
【
《。4.:3.6 拦截【谷口建库的堆积坝的!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
—
注1 勘【探点:间距在主要勘—。探线上宜《取小值一般勘—探线:上的坝体地段宜取小!值;
》。
:
2 当存在软弱夹!层特别是可能—产生滑动的夹—。。层时:应,增加勘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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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需查明初期坝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时?在初期?坝地段应《符合:。初期坝勘察的—要求;
》
:
4 当》有适用的前》期堆积坝勘察资料时!勘探点数量可—适当减少
【
4《.3.7 —围,地筑坝建库》的堆积坝勘》探线应布置》在,需评价的各》坝段主坝勘探线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其】他坝段不得少—于2条;《勘,探点间距宜符合本】规范表4《.3:.6的规定
!
4.3.—8 : 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且每条!勘探线?上,不应少于3个—
《
? 2 所【有勘探孔《深度应进入原天然】地面以下1》m~2m其中控制】孔深度?应满足表《4.3.8的规【定
?
表4—.,3.8?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进入?原,天然地?。。面以下)《(m)
】
《
注1 若!表中所列勘》探孔深度以下—存在软弱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穿过软弱》地层;
—
2 》在勘探深度内遇【见稳定基《岩时孔?深可减小;
—
3—。 场地内存在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时勘—探,点深度应另》行确:定;
》。
4 当—坝体和堆场》内设有加筋或防【。渗层时勘探孔—深度: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
4?.3.9 所有】勘探点均应测定地下!。水位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 2 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再量测
!4.3.《10 采取岩土】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所有钻孔和探井均】应取样对以粉性和黏!性,为主的尾矿应采用】薄壁取土器或—回转取土器采取不扰!动试样?对砂性为主的—尾,。矿土应采《用取砂器采取—不扰动试样;—取,样的垂直间距宜为】1.:0m~3.0m
】
《
? 2 》每一主要尾》矿层和土层的—不扰动试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项目:和统计?分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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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软弱夹层特》别是可能产生滑动的!夹层应采《取,。试,样
! 4 当尾矿】。层和:岩土层不《均匀时?应增:加取样数量
】
》 5 所有标】准,贯,入试验点《均应采取扰动—试样
》
? 6》。 堆?积,坝场:地应采取水》、土试样并进—行水、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试验水、土试样【数量分别不宜少于3!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