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水泥砂浆面层
5.3.1 本条对面层厚度提出要求,施工中应采取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
Ⅰ 主控项目
5.3.2 本条对面层所用材料如水泥、砂或石屑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3 本条对防水水泥砂浆掺入的外加剂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4 本条对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强度等级)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5 本条对有排水和防水要求的水泥砂浆面层的施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6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Ⅱ 一般项目
5.3.7 本条对面层的坡度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8 本条对面层的表面外观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9 本条对踢脚线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10 本条对楼梯踏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5.3.11 本条提出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