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隔 离 层
4.10.1 本条强调隔离层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检测应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认定。
4.10.2 本条提出隔离层的层数(或道数)、上翻高度和有种植要求的地面隔离层的防根穿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0.3 本条提出卷材类、涂料类隔离层施工对基层的要求,并规定隔离层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对基层处理剂的选择亦作了规定。对于可带水作业的新型防水材料,其对基层的干燥度要求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4.10.4 本条提出掺有防渗外加剂的水泥类隔离层,其防水剂、防油渗制剂的复合掺量和水泥类隔离层的配合比、强度等级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5 本条对铺设防水、防油渗隔离层和穿管四周、柱墙面以及管道与套管之间的施工工艺作了严格规定,从施工角度保证了工程质量达到隔离要求。
4.10.6 考虑到隔离层兼作面层时可能与人体接触,因此规定其材料不得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10.7 本条针对厕浴间和有防水、防油渗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提出完工后做蓄水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Ⅰ 主控项目
4.10.9 本条提出了隔离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10.10 本条提出卷材类、涂料类隔离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进行复验,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10.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了防止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发生渗漏,对楼层结构提出了确保质量的规定,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10.12 本条规定应检查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等级和强度等级,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10.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严格规定了防水隔离层的施工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Ⅱ 一般项目
4.10.14 本条提出了隔离层的厚度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对于涂膜防水隔离层,其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检验方法可采取针刺法或割取20mm×20mm的实样用卡尺测量。
4.10.15 本条提出隔离层与下一层的粘结质量要求和防水涂层的施工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10.16 本条提出了隔离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