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不发火(防爆】)面层?
:
?
5.7.1】 不发火(防爆】),面层应?采用:水,泥类拌?和料及?其他不?发火材料《铺设其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5.7.2【 不?发火(防《爆)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相应面层的规【定
:
5.7.!3 : ,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和?硬化后的试》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做》不发火?性试验
!
?Ⅰ 主控项目【。
《
,
5.7.【4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应,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7?.5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
: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
5.7】.,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5.:7.7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
《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
: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
》
Ⅱ 《一般项目《
—
5?.7.8 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
5.—7.: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问?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5.7—.10?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