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9-2010 建标库

4.9      

4.9.1  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当找平层厚度小于30mm时,宜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当找平层厚度不小于30mm时,宜用细石混凝土做找平层。

4.9.2  找平层铺设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9.4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前,板缝填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相邻缝底宽不应小于20mm。

2  填嵌时,板缝内应清理干净,保持湿润。

3  填缝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填缝高度应低于板面10mm~20mm,且振捣密实;填缝后应养护。当填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达到C15后方可继续施工。

4  当板缝底宽大于40mm时,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

4.9.5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时,其板端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裂的构造措施。

  主控项目

4.9.6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4.9.7  水泥砂浆体积比、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不应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9.9  在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面层的找平层施工前,其下敷设的导电地网系统应与接地引下线和地下接电体有可靠连接,经电性能检测且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一般项目

4.9.10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9.11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应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4.9.12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