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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层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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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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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绝热》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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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
4.1.】4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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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
《4.1.6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
4【。.1.7《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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