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9-2010 建标库

4  基层铺设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绝热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4.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4.1.4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

4.1.5  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4.1.6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

4.1.7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