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统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